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研究 ——以建立监察专员制度为对策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研究 ——以建立监察专员制度为对策

论文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步入了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交织的新阶段。伴随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的重新调整和分配,利益的分化和重组加剧,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的缺陷和政治改革滞后等原因,长期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这使得他们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常常处于失语与无助的境况。因为他们的利益常常受到忽视和侵犯,而体制内又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和救济渠道,所以不得不越来越多地通过体制外的方式进行利益表达,这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党和政府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指出,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能通过理性化和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和协调利益矛盾的社会,因此建立对弱势群体来说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对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有现实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本文以我国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我国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详细分析了造成当前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困境的原因,最后并未从改善现有利益表达途径入手,而是着眼于新机制的建立,即在研究和借鉴监察专员制度这种利益表达和救济机制下,提出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监察专员制度的设想,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研究问题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小结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基本框架
  • 1.5 主要创新之处
  • 1.6 文章不足之处
  • 第2章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概述
  • 2.1 弱势群体的界定
  • 2.2 弱势群体的分类构成
  • 2.3 弱势群体的特征
  • 2.4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内涵
  • 2.5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重要意义
  • 第3章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现状分析
  • 3.1 影响利益表达有效性的变量
  • 3.2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现状
  • 3.2.1 “有组织、有结构”的表达类型
  • 3.2.2 “有组织、无结构”的表达类型
  • 3.2.3 “无组织、有结构”的表达类型
  • 3.2.4 “无组织、无结构”的表达类型
  • 3.3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困境的影响
  • 3.3.1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得不到有效保障会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 3.3.2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得不到有效保障会影响公众对国家政权的信任
  • 3.3.3 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得不到有效保障会危害社会的安全稳定
  • 第4章 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困境的成因分析
  • 4.1 政府观念上的偏差:“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逻辑
  • 4.2 行政权力缺乏制约,漠视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损害弱势群体利益
  • 4.3 政府部门利益化
  • 4.4 政治改革、社会改革滞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困境的根本原因
  • 第5章 解决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困境的对策:建立监察专员制度
  • 5.1 监察专员制度概述
  • 5.2 监察专员制度的特征
  • 5.3 监察专员制度在弱势群体利益表达中的作用:个案列举与分析
  • 5.4 建立我国监察专员制度的初步设想
  • 5.4.1 监察专员的机构设置:全国与地方监察专员公署并立
  • 5.4.2 监察专员的职责范围:促进依法行政与合理行政,保护公民利益表达
  • 5.4.3 路径选择:先试点后推广的渐进式发展路径
  • 5.5 建立监察专员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
  • 5.5.1 建立监察专员制度需要面对资源缺乏
  • 5.5.2 监察专员制度与行政监察制度的关系
  • 5.5.3 监察专员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5.5.4 党的领导与监察专员地位独立的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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