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刑事司法鉴定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司法鉴定对于探明刑事案件真相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存在严重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正,在我国的相关立法中,鉴定启动权完全掌控在侦查机关和司法机关,刑事鉴定人身份机关化使刑事鉴定的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存在缺陷,刑事司法鉴定体制由理论上的“多元”和“分散”异化为实践中的“一元”和“集中”。本文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刑事司法鉴定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讨,以期引起关注,并期望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即将修改之际,对刑事司法鉴定制度进行完善。首先,作者从宏观层面对刑事司法鉴定的概念、特征和范围进行了概括性描述和总结。其次,作者对我国古代刑事司法鉴定制度和现代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并着重分析了我国现行刑事司法鉴定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文章比较分析了国外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有关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立法概况、理论基础及发展趋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具体的立法构想。本文最为突出的特点是:(一)采用比较的方法研究刑事司法鉴定制度。主要是对古今中外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刑事司法鉴定制度进行比较分析,试图探究其发展轨迹和立法趋势。(二)本文提出我国的刑事司法鉴定体制存在理论上和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矛盾,必须对侦查机关刑事司法鉴定权的过度扩张进行遏制,与此同时,又要对社会鉴定机构的过份市场化进行遏制。(三)本文以促进我国相关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改善为目的,在对刑事司法鉴定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和实证考察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了我国现行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