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证券集中交易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与风险

投资者在证券集中交易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与风险

论文摘要

在我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上,投资者、证券经纪商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主要的市场主体,其中,证券经纪商又是联系投资者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纽带和桥梁。当前证券市场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证券经纪商挪用客户资产参与交易终致支付不能,在给投资者带来资产损失的同时也引发了证券结算风险,导致投资者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之间出现直接的权益冲突。各方主体在这场权益冲突中的争辩与主张是以其各自对证券集中交易法律关系的认识为基础的。因此,如何解决这些权益冲突以及如何理顺证券集中交易法律关系就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将这些现实问题进行一定的抽象和深化,以投资者为中心对这些市场主体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在证券经纪商支付不能情形下产生的主要权益冲突进行分析和论述,进而揭示投资者在整个证券集中交易法律关系结构中的地位与风险,并据此评价该法律关系结构的合理性。全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概述证券登记与存管体制,厘清证券登记法律关系与证券存管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等。第三章以国债回购交易为例勾勒了无纸化证券集中交易的程序和模式,并对参与交易的主要市场主体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纪商与投资者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第四章尝试将证券经纪商支付不能情形下的主要权益冲突类型化,并寻求适宜的解决机制。第五章对投资者在证券集中交易法律关系结构中的地位与风险进行了现实考察和综合分析。第六章提出本文的结论。现就各章的标题和主要内容分述如下。第一章,导论。介绍论文的选题动机、准备研究的主要问题以及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无纸化证券集中交易的前提:证券登记与证券存管。1999年,我国大陆证券市场彻底实现了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无纸化,自此证券集中交易完全在无纸化体系中运行。对于无纸化证券而言,证券登记与证券存管是界定证券权属和进行证券交易的前提。我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采取了三集中的机制,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同时承担集中登记、集中存管与集中结算三项职能。中国结算公司实行的证券存管制度大致分为

论文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已有研究文献的简要述评
  • 一、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
  • 第四节 基本概念与专业术语
  • 一、基本概念
  • 二、专业术语
  • 第二章 无纸化证券集中交易的前提:证券登记与证券存管
  • 第一节 股权凭证的没落与无纸化证券的源起
  • 一、“文书工作危机”催生无纸化证券
  • 二、我国“拿来主义”式制度引进
  • 第二节 证券登记与证券存管制度概论
  • 一、证券登记与证券存管的概念与模式
  • 二、证券登记与证券存管法律关系
  • 三、无纸化证券的持有方式
  • 四、无纸化证券的权利性质与权利证明
  • 第三节 我国证券登记与证券存管制度考察
  • 一、证券登记与证券存管体制
  • 二、我国证券登记与证券存管法律关系
  • 三、关于证券所有权证明问题的规范分析
  • 第四节 一个相关的问题: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无纸化证券集中交易模式及主体间法律关系分析
  • 第一节 无纸化证券集中交易程序与中央结算模式
  • 一、微观例示:国债回购交易的程序与模式
  • 二、宏观概括:无纸化证券集中交易的特点
  • 第二节 证券集中交易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 一、以证券结算机构为中心的结算法律关系
  • 二、证券经纪商与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三节 证券经纪商对投资者资产的实际控制权
  • 一、证券经纪商的强势地位
  • 二、投资者获得法律救济的前景不明朗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无纸化证券集中交易中的权益冲突与结算风险
  • 第一节 证券经纪商支付不能情形下的权益冲突与结算风险
  • 第二节 法律法规的适用和政策层面的应对
  • 一、关于投资者资产区分问题
  • 二、关于证券经纪商为融资而将投资者托管的证券质押给第三人的问题
  • 三、关于证券经纪商挪用投资者托管的国债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问题
  • 第三节 证券结算系统权利优先规则
  • 一、证券结算系统权利优先规则的丰富内涵
  • 二、关于证券结算系统权利优先规则的经济分析
  • 三、证券结算系统权利优先规则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投资者的法律地位与法律风险
  • 第一节 关于投资者法律地位的现实考察
  • 一、投资者在证券存管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明确或被否认
  • 二、投资者在其与证券经纪商的法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 三、投资者是证券结算法律关系的局外人和权益冲突最终风险的承担人
  • 第二节 关于投资者法律风险的整体思考
  • 一、法律关系结构在现实层面的不均衡
  • 二、法律规范与交易规则在执行与适用方面的不确定
  • 三、投资者权利与风险意识不足
  • 第三节 证券集中交易法律关系中的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
  • 一、监管理念的反思:“保护市场”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二、法律制度的完善:明确各主体权利义务边界
  • 三、投资者保护与投资者责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一、我国证券集中交易法律关系的真实结构
  • 二、市场主体风险外部化能力悬殊导致法律关系结构扭曲进而失衡
  • 三、失衡的法律关系结构使投资者利益和社会经济面临严重威胁
  • 四、反思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 [1].论证券登记结算的基本原理与规则重构[J]. 证券法律评论 2016(00)
    • [2].论证券无纸化条件下证券资产安全的法律维护机制[J]. 社会科学 2009(03)
    • [3].无纸化证券登记法律问题研究[J]. 财贸研究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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