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金融脆弱性(financial fragility)又称金融不稳定性(financial instability)。是指私人信贷创造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和相关贷款者具有某种内在特性,即这些机构不断地经历着危机和破产的周期性波动,这些金融中介的崩溃会传导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引起总体经济的下降。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脆弱性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许多学者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了研究,并得到了许多有用的理论成果。本文从下面几个角度对金融脆弱性一般理论进行了介绍一、信贷市场角度。海曼·明斯基以“金融凯恩斯主义”著称于世。1982年他在《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假说》一书中最先对金融脆弱性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解释,形成了“金融脆弱性假说”。明斯基的金融脆弱性理论是基于传统信贷市场上的资金需求方—企业,在明斯基的脆弱性假说里企业被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预期收入不仅在总量上大于债务额,而且在每一时期内,其预期的现金流入也大于到期债务本息的抵补型企业,是信贷市场上最安全的借款人;第二类企业是在借款后的一段时间内的现金流入小于到期的债务的本息和,但在经过这段时间后的每期收入都会大于到期的本息和,并且在整个借款期内的收入也将大于借款的本金和。这类企业被称为投机性企业,其存在一定的债务敞口,相对于抵补型借款人的风险加大;第三类企业被称为庞兹型企业,其特点是每个时期的预期收入不仅小于到期债务本金,而且还小于到期债务利息,直到最后1期(即第n期),该企业的预期收入(常常是由于资产大幅度升值后变卖资产所得)才足以偿还前n-1期及第n期的到期债务本息,庞兹型企业是三类企业中最危险的借款人。在一个经济周期开始时,绝大多数企业都属于抵补性企业。随着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市场被利好气氛笼罩,企业预期收益上升,纷纷扩大借款,投机性企业和庞兹企业迅速增多。这样,在借款人中高风险的后两类借款人的比重越来越大,而最安全的第一类借款人所占比重却逐渐减少,于是金融脆弱性愈来愈严重。为了更好地解释明斯基的金融内在脆弱性假说,克瑞格尔引入了“安全边界”这一概念。经济繁荣时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得到改善,按照“未来将重复过去”的摩根规则,许多原来无法达到安全边界要求的借款人也逐渐进入了银行的贷款范围,这种缓慢的、难以觉察的对安全边界的侵蚀,降低了银行贷款的安全边界产生了金融脆弱性。二、基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信息不对称给银行系统带来的最大脆弱就是银行挤兑,1983年的DD模型深刻地解释了银行挤兑的原因,后Gibbons利用博弈论对DD模型进行了简化得出了银行挤兑完全有可能作为纯粹纳什均衡的情况出现,银行业务的特殊性质使得其自身具有天生的脆弱性的结论。此外在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大量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也会增加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例如银行与借款企业之间存在的道德风险,企业可能改变信贷资金的用途将信贷资金投向股市和房地产投机项目,从而增加银行的风险。政府对银行的隐性担保也会使银行推崇"too big to fail"的理念,从而产生增加自身风险博取更高收益的动机。三、金融自由化方面。金融自由化一方面在缓解金融抑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金融自由化又激化了金融系统内的脆弱性,使得金融危机经常的发生。其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影响金融系统的脆弱性:(1)利率自由化,利率自由化初期会产生信贷膨胀、利率升高等现象,信贷膨胀会催生泡沫,而利率提高也会增加信贷市场上的逆向选择,信贷风险会向银行集中,同时利率自由化后的频繁波动也会给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带来困难。(2)经营业务自由化,主要会导致信贷资金流入股市、担保和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并助推资产价格的非理性上涨。(3)金融创新,金融创新特别是各种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出现给金融系统带来了新的脆弱性。首先,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度的虚拟性,其交易可以脱离其标的资产,不断的进行自我繁殖衍生,交易量可以达到几百甚至几千倍于标的资产的规模,在经济形势逆转的时候,金融衍生品交易又会很快萎缩,这种高度膨胀和收缩的特性使得金融衍生交易会给实体经济运行带来巨大的冲击。其次,金融衍生品大都采用保证金交易形式,具有杠杆的性质,这就赋予了金融衍生品浓厚的投机色彩,一些机构投资者(如对冲基金)可以利用这些工具在金融市场上掀起很大的风浪。此外,金融创新最初就是为逃避监管而生,越来越多的金融创新衍生产品的出现给金融监管带来了困难。(4)资本自由流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国际上开始重新重视资本自由流动的脆弱性方面影响。资本账户的开放给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系统带来了巨大的脆弱性,对新兴市场国家来说国际资本的大量流入会轻易的在股市、房地产等市场上吹起泡沫,泡沫破裂时资本的大量外逃又会加剧资本市场的价格下跌。对于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国家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会影响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国际资本的冲击还可能引起货币贬值诱发货币危机和债务危机。四、金融制度安排存在的脆弱性,金融制度学认为:金融制度由金融组织、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三个子系统组成,金融发展史表明,金融制度结构即使没有受到外部冲击,适应态也只能保持一段时间,各子系统之间的不适应迟早会出现。当不适应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危机每次金融危机的爆发都暴露出了之前隐藏在金融系统中逐渐累积的脆弱性,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东南亚国家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累积的脆弱性,本次次贷危机也同样暴露出了之前在金融系统中积累的脆弱性,这些脆弱性主要表现在:一、安全边界的侵蚀,在经历了2001年的IT泡沫和“911”之后,美国经济开始稳步复苏,在经济上升周期中,银行和各种贷款发放机构的安全边界逐渐被侵蚀,表现在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上就是,越来越多原本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借款者可以获得次级住房抵押贷款。这些借款人存在着诸如首付款不够、信用记录有问题、缺乏收入证明等问题。次级住房抵押贷款的盛行也表明了安全边界被侵蚀的严重程度。当经济收到冲击(利率提高、房价下跌),那些次级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很容易出现财务困难,违约事件接连发生。二、金融创新工具的无度衍生,按道理从次级住房抵押贷款的规模来看次级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问题还不足以引起这样一场大规模的危机,问题的关键在于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基础上的衍生,首先是次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RMBS),然后是证券化基础上的证券化(CDO、CDOS)……,从理论上说,这一过程是可以无限进行下去的。此外还有次贷危机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另一重要衍生金融工具信用违约互换(CDS)。这些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量巨大远远超过其基础资产次级住房抵押贷款的金额。当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出现问题后这些在他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金融创新产品充分发挥出其高度收缩的特性,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危机带来的损失如此巨大了。三、金融制度中的金融监管子系统出现了不适应,次贷危机暴露出了了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同时缺少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未对其评级标准的可靠性进行有效的评定,对标准的实施也未加以监督和控制;当金融机构出于竞争压力及利益驱动,放松资信审查、降低贷款发放标准时,监管当局也没有加强监管力度,使得金融的脆弱性不断的积累和放大。次贷危机虽然对中国的金融系统造成的直接冲击较小,但其教训的借鉴意义重大,文章最后从信用体系建设、严格信贷标准、监管、资本账户有序开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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