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税收制度对国家的发展至为重要,中国自古历代财政均以田赋为主要收入,但自宋代及元代,国家开始重视与商业活动有关的税收,故宋、元政府除专卖外,亦加强对“关市之征”的管理,并设专职机构及指派专责官员总领其事,其所取税收称为“课程”,故课程可以作为商业性税收的统称。征收课程的制度延续至明代,至明代中叶后渐渐衰微,至清代时已经无人知道课程所指为何物了。明代是课程制度由盛转衰的一个关键,中央政府渐渐放弃对课程的管理,并将其下放给地方行政机关负责。牵一发而动全身,课程由地方政府管理以后,令地方财政产生一系列的变化,故了解课程制度的演变,有助我们理解明代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及情况。近世明代方志的刊印,为我们提供了审视地方财政的新资料,本文便是以统计的形式,结合中央文献及各地方志,从课程征收的数量、征收的方式、使用的情况去了解各地课程的负担,及推敲明代课程制度演变原因。由于税收与货币有非常直接的关系,故本文亦专设一章,论述课程中有关课程折钞与折银的情况。经济学中的制度学派为研究财政制度提供了极佳的分析工具,本文亦会借用制度学派的一些理论,特别是交易成本理论,去理解理推动课程制度的演变的种种因素。本文所涉及的只是整个由宋代至清代课程制度的一个部份,要理解整套课程的发展,实有赖其它学者对课程这套被人遗忘的制度作更深入的研究及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