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理论论文-赵玉霞,高景柱

自然法理论论文-赵玉霞,高景柱

导读:本文包含了自然法理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施特劳斯,洛克,上帝,自然法

自然法理论论文文献综述

赵玉霞,高景柱[1](2019)在《施特劳斯、洛克与上帝——反思施特劳斯对洛克自然法理论的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施特劳斯对洛克颠覆传统的解读,是以上帝从洛克的自然法理论中被剥离为起点的。他通过"洛克未将上帝与启示作为自然法的一部分""理性法是完全以个人为基础""理性不过是个人自然权利的道德教诲"这叁个步骤或命题,将上帝从洛克的理论中剥离出去,从而构建其别具一格的洛克自然权利理论。然而,施特劳斯理论构建中存在明显的偏颇之处,以此反驳施特劳斯对洛克自然法理论的解读,进而反思施特劳斯对洛克自然法理论的阐释与解读,能更好、更合理地理解洛克的自然法理论。(本文来源于《湖北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姚添[2](2019)在《浅析马里旦的自然法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雅克·马里旦,西方着名理论法学家和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在步入了20世纪的现代社会中,马里旦对自然法的发展进行了新的反思。他在结合了现代社会的背景下,重新复兴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学理论,以神学自然法为基点,并灌之以新的理论。在当今社会,马里旦的自然法思想也值得我们去反思,既汲取他思想中的精华也要认清其思想的错误性,这有助于加深我们对自然法的了解和探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7期)

杨天江[3](2019)在《英语世界自然法理论复兴中的格里塞-菲尼斯学派》一文中研究指出格里塞-菲尼斯学派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正值英语世界自然法理论复兴之际。这个学派在理论目标、论证方法和评价标准上与其他自然法学者不同。格里塞是这个学派的奠基者,菲尼斯把他的道德理论贯通到法律领域,乔治则为他们的理论进行了最为强劲的辩护。他们根据亚里士多德-托马斯主义传统阐发了一种关注现代的道德、政治和法律理论。他们信赖实践理性对基本善的把握,坚持通过实践理性化的基本规定可以形成道德准则,提供一种解释和捍卫关于人类选择和行为之对错的理论。在他们看来,自然法是一批首要的实践原则,法律原则建立在这些实践原则基础之上。这个学派已历经半个世纪,对英语世界自然法理论复兴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周冠宇[4](2019)在《论霍布斯自然法理论的哲学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是从自然状态学说出发推演出来的道德法则。对这一理论的理解离不开霍布斯的人的理论,它认为有一个为所有人凭经验得知并且每个人都会承认的人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如果人们没有因恐惧公共权力而受到约束,他们就会相互猜疑和恐惧,人人都可以正当地、也必然会想办法防备别人。这一原则体现了霍布斯哲学中的两种方法,其一是由经验归纳而来,这也是一种自省的方法,它的研究对象是人心而非人的行动;另一种方法是推理。霍布斯的激情学说就得自于第一种方法,它建基于人与人在思想和激情上的相似。而第二种方法则包括建基于机械论原则之上的感觉理论和想象理论。依据这种机械论原则,霍布斯把人的激情解释为一种运动。霍布斯的自然观也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激情作为人之自然;其次是自然作为一种技艺,人通过模仿上帝创造和治理世界而能制造和管理人造物。就此而言,霍布斯自然法理论的哲学基础就是感觉的运动论和以激情学说为核心的道德心理学。(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9-05-01)

陆幸福[5](2019)在《自然法理论的认识论难题——菲尼斯的解决方案及其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事实与价值二分法自被休谟提出以来,既有自然主义谬误与逻辑实证主义之阐发,又有事实与价值融合之挑战。菲尼斯直面事实与价值二分法造成的自然法认识论难题,提出基本善不证自明,试图解决该难题,同时辅以类比论证、辩证论证、归谬法等间接方法对基本善进行论证。然而,在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菲尼斯赞同"是"中有"应当"建构其中,没有坚持事实与价值相分离,但他在构建自然法理论之际,切断形而上学,以基本善为第一原则,坚持事实与价值相分离。最终,菲尼斯设定的自然法第一原则难逃事实与价值的纠缠,徘徊在二者之间。(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发展》期刊2019年02期)

朱学平[6](2018)在《黑格尔对西方近代自然法理论的批判与改造》一文中研究指出黑格尔通过对西方近代自然法理论的批判和改造,完成了一场重大而深刻的法哲学革命。这场革命的基础是他洞见到自然法理论赖以成立的抽象的人性概念无法为法哲学提供坚实基础,为此,他用更加具体、真实的伦理取而代之,作为法哲学的基础。其后,他在重新接纳现代个体精神的前提下,一方面将自然法理论与经济学结合起来,提出独特的市民社会理论,以克服自然法理论的不足;另一方面则在伦理的基袖上对国家进行重构。结果,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遂取代了自然法理论的法律和道德的分离,成为其后法学理论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本文来源于《人大法律评论》期刊2018年01期)

童海浩[7](2018)在《为法治与德治并重论辩护——以自然法理论为依托》一文中研究指出理清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问题具有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针对该问题,有"并重论"与"非并重论"两种立场,"法治一元论"代表"非并重论",常以"道德观念多样性经验命题"与"‘德治’不德历史命题"反对"并重论"。通过"自然道德"与"习俗道德"的区分,上述两个命题以及"法治一元论"的习俗主义道德立场将得到批判性回应,从而"并重论"得到初步的侧面辩护。法治与德治是服务于实现人民福祉与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国家治理目标的具体方案。(诸)基本善是对这一治理目标的具体化,实践合理性是密切系联于(诸)基本善的方法论要求。法治与德治须是对实践合理性的具体落实与制度性表达,两者的并重有助于实践合理性的完整落实与表达,并最终有助于(诸)基本善地有效实现,法治与德治并重由此是必要的。同时,对(自然)道德立法的证成表明,法治与德治并重是可能的,从而"并重论"得到进一步的正面辩护。(本文来源于《研究生法学》期刊2018年05期)

林庆华[8](2018)在《罗伯特·乔治的自然法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罗伯特·乔治是当代天主教新自然法学派的重要代表。他的自然法理论,以中世纪天主教神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学说为出发点,对由格里塞所创立和发展、经由与博伊尔和芬尼斯等人合作所阐述的新自然法理论,作了辩证的、理性的辩护。其基本伦理学部分的内容包括实践推理与道德判断、自然法与人性的关系、绝对道德规范问题等。(本文来源于《宗教学研究》期刊2018年03期)

单婷婷[9](2018)在《论富勒新自然法理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之争由来已久,当法律缺席的时候,道德往往最先进入众人的视野,但道德审判和舆论审判都是不可取的,因此将从近日来热度不退的江歌遇害案着手,结合富勒的新自然法思想的理论,深入分析当前中国社会公众对法律与道德的态度,以及由此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8年22期)

邱昭继[10](2018)在《马克思主义的自然法理论及其当代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马克思主张二元的自然法观念,他的这一主张被后世学者发扬光大。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从自然法的角度解读马克思的法律观,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法理论:布洛赫打破了自然法与社会乌托邦传统之间的对立,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权问题提出了原创性的见解;麦克布莱德提出了一种历史的可变的自然法理论,自然法源于人的基本需要;卡门卡认为马克思的法律思想是一种自由的自然法观念;太渥认为马克思将自然法置于理性或生产方式之中。马克思主义的自然法理论有助于我们重新界定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律思想,也为实现人民的解放和人民的幸福提供了理论支持。(本文来源于《学习与探索》期刊2018年07期)

自然法理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雅克·马里旦,西方着名理论法学家和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在步入了20世纪的现代社会中,马里旦对自然法的发展进行了新的反思。他在结合了现代社会的背景下,重新复兴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学理论,以神学自然法为基点,并灌之以新的理论。在当今社会,马里旦的自然法思想也值得我们去反思,既汲取他思想中的精华也要认清其思想的错误性,这有助于加深我们对自然法的了解和探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然法理论论文参考文献

[1].赵玉霞,高景柱.施特劳斯、洛克与上帝——反思施特劳斯对洛克自然法理论的解读[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9

[2].姚添.浅析马里旦的自然法理论[J].法制博览.2019

[3].杨天江.英语世界自然法理论复兴中的格里塞-菲尼斯学派[J].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9

[4].周冠宇.论霍布斯自然法理论的哲学基础[D].上海师范大学.2019

[5].陆幸福.自然法理论的认识论难题——菲尼斯的解决方案及其反思[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

[6].朱学平.黑格尔对西方近代自然法理论的批判与改造[J].人大法律评论.2018

[7].童海浩.为法治与德治并重论辩护——以自然法理论为依托[J].研究生法学.2018

[8].林庆华.罗伯特·乔治的自然法理论[J].宗教学研究.2018

[9].单婷婷.论富勒新自然法理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J].现代商贸工业.2018

[10].邱昭继.马克思主义的自然法理论及其当代价值[J].学习与探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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