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国际保险市场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外资保险公司的地位和影响日益突出。由于保险业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很强,各国在开放本国保险市场的同时,均对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实施不同程度的限制,以维护本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加强对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的监管,从源头上保证进入我国外资保险公司的质量,能够减少和避免保险市场的风险,提高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效率,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综合运用经济分析、法律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以保险监管理论、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市场准入监管的体例、保险监督官协会等有关文件为基础,对外资险公司市场准入的规则和制度、东道国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国际监管和合作基本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就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作系统探讨。本文包括引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必要性及理论依据。本章以阐述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的内涵为起点,从保险业的特殊性和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分析了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的价值追求。第二章,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国际立法。随着金融市场国际化的日益深入发展,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问题已经不能仅仅依赖于国内金融监管制度的建设,而需要国际的合作与协调。在有关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的全球性国际组织的国际条约中,世界贸易组织、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国际条约影响最大。故本章首先论述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附录、《有关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书协议》以及《全球金融服务协议》中有关保险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规定。其次对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有关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法律文件进行分析。第三章,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国内立法分析。首先分析了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所遵循的互惠原则、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接着,结合各相关国家保险服务贸易立法状况,把世界范围内保险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格局分为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完全开放模式,以日本、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有限开放模式、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充分开放模式和多数发展中国家有限开放模式等四类。最后,从组织形式、准入条件、准入范围等方面对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具体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第四章,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该部分首先论述了我国在保险服务贸易方面的具体承诺,并对我国的承诺进行评析。接着介绍了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入世前后的市场准入立法状况。最后,对入世后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法律应对进行了评析,指出了我国现有外资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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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1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必要性及理论依据1.1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内涵1.2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必要性分析1.2.1 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1.2.2 保险业的特殊行业风险1.3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价值取向1.3.1 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体现安全价值1.3.2 提高保险体系的效率,体现效率价值1.3.3 为保险业的竞争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体现公平价值2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国际立法2.1 WTO 关于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法律规定2.1.1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2.1.2 《有关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书协议》的规定2.1.3 《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中的规定2.1.4 世贸组织法律关于外资保险公司准入制度的评析2.2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有关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合作规定2.2.1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基本情况2.2.2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有关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合作规定3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国内立法比较分析3.1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立法原则3.1.1 互惠原则3.1.2 非歧视原则3.1.3 国民待遇原则3.1.4 最惠国待遇原则3.2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立法模式3.2.1 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市场完全开放模式3.2.2 以日本、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有限开放模式3.2.3 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充分开放模式3.2.4 多数发展中国家有限开放保险市场的模式3.3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具体法律制度安排3.3.1 组织形式的限制3.3.2 外资保险公司自身条件的要求3.3.3 准入范围的限制3.4 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国(地区)内立法对我国的启示4 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4.1 我国入世关于保险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做出的具体承诺及评析4.1.1 我国入世关于保险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做出的具体承诺4.1.2 对我国保险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承诺的评析4.2 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的立法状况4.2.1 入世前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法制的状况4.2.2 入世后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法制的发展4.3 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4.3.1 立法体例上的缺陷4.3.2 兼业规定方面的不协调4.3.3 具体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4.4 我国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完善的对策4.4.1 坚持遵循入世承诺4.4.2 构建合理的立法体例4.4.3 法规之间的协调4.4.4 进一步完善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的具体规则5 结语致谢参考文献附录A.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B. 作者在攻读硕士期间参与的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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