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经济效益显著提高。随着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推进,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初步形成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市场经济中,对企业的监督要以内部监督为主,肩负着企业内部监督职责的监事会制度应运而生。改制后的我国国有公司监事会不仅要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更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使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思想观念、经济体制和制度设计等因素的影响,国有公司监事会制度存在诸多问题,监事会并未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甚至产生监事会虚化现象。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监事会制度现状与成因,并对世界几种典型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进行比较考察,最后对完善我国国有公司监事会制度提出了一个目标模式,以期能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有所裨益。在论述过程中,文章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例如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归纳分析法等。全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监事会制度理论基础。首先界定监事会制度的概念,接着从分权制衡理论、私法自治理论、代理成本理论、利益平衡理论和“三权分离”理论这个五个理论角度对监事会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二部分:分析我国监事会制度现状。首先回顾监事会制度沿革,接着指出现实中监事会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最后从理论、观念、体制三个方面归纳我国监事会现状的成因。第三部分:介绍和评述国外几种典型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即英美的独立董事制度、德国的监事会制度和日本的监察人制度。从各个国家的不同制度中,取精华去糟粕,吸取经验教训为我所用。第四部分:全文的重点部分,综合前文的分析,从监事会的职权、工作机制、与企业内部其它机构的关系、监事的激励约束机制入手给出我国国有公司监事会改革的目标模式,即建立权能明确、工作机制规范、内部机构和谐、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监事会制度。这也是本文的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