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从公法上的政府行政信息公开到私法上的公司股东享有公司知情权,都是在强调信息公开,信息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如何能到达这个目的,各个领域都在为之不断努力。公司股东知情权实质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在研究如何保护中小股东时,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因为他是中小股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权利。只有股东能充分了解公司的信息,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投资策略,从而扩大公司的经营,股东的分红也能逐渐增加,从而达到一个双赢的效果。但在现实中,由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管理层或一些大股东为了到达自己的非法目的,披露虚假信息,利用各种理由阻拦股东查阅公司信息,使很多股东对于自己投资的公司各种情况一头雾水。新《公司法》的出台,股东知情权的保护得到进一步的扩大,但规定还不甚详全,如对股东知情权的查阅范围还过于狭窄,享有主体规定不明确以及救济途径方面不完善等。针对以上各个问题,本文首先确定股东知情权的法律属性及特征,然后介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关于股东知情权先进立法经验,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的缺陷及改进的地方,最后一部分主要介绍了通过非诉讼途径和诉讼途径如何保护我国公司股东知情权。公司股东最终享有知情权,其目的也就是能使自己和大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同时也要防止一些怀有不良动机的股东滥于行使股东知情权,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在二者之间出于矛盾时,如何平衡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是本文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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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目录引言(一) 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综述(二) 论文选题的意义、创新点和方法1. 选题的意义2. 论文的创新点3. 研究方法一、股东知情权基本理论概述(一) 股东知情权历史渊源(二) 股东知情权的概念(三) 股东知情权的特征1. 股东知情权具有基础性、独立性2. 股东知情权具有义务相对性3. 股东知情权行使上具有限制性(四) 股东知情权的法律属性定位1. 股东知情权兼具自益权和共益权2. 股东知情权是固有权3. 股东知情权是单独股东权(五) 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意义二、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比较法考察(一) 英美法系国家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1. 美国模式2. 英国模式(二) 大陆法系国家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1. 德国模式2. 日本模式(三) 国外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对我国的启示三、我国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和缺陷(一) 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的现状1. 立法现状2. 司法实践现状(二) 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缺陷1. 享有股东知情权的主体不明确2. 股东知情权查阅公司信息的范围狭窄3. 公司披露信息不及时,披露的信息也常带有虚假性4. 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的救济途径不合理四、完善我国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对策(一) 股东知情权主体的完善1. 隐名股东的权利2. 名义股东的权利3. 新任股东和前任股东的权利(二) 扩大股东知情权范围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应增加原始凭证的查阅2.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会计账簿查阅权(三) 完善股东知情权实现的途径1. 公司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2. 公司股东自力救济3. 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的司法非诉讼救济途径4. 股东知情权法律保护的诉讼途径救济(四) 股东知情权的限制1. 主观限制2. 客观限制3. 时效性的限制(五) 建立惩罚措施结语参考文献致谢附录:作者攻读硕士期间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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