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体现着国家利益和个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益的尖锐冲突,在被告人享有获得为自己辩护权利的基础上,其中辩护既是人权保障的客观要求,也是诉讼民主、文明的必要反映。作为一种社会职业,中国律师在整个社会生活,特别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定位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在司法过程中,虽然诉讼程序法律对律师地位和权利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律师在司法过程中的不利地位是不言而喻的;限制律师权利的行使情况也司空见惯,以至于“为维护权利而斗争”已经成为律师界的一句响亮的口号。辩护律师作为民间的法律力量,是实现指控与被指控平衡的基本力量。很难想象,没有了辩护律师的帮助,被告人又如何能获得公平的审判?同时律师以其独立的诉讼地位与全面的诉讼权利,弥补了被告人自身诉讼能力的缺陷,大大增加了被告人的防御能力。毫无疑问,辩护律师的辩护是实现被告人与检控力量平衡的制度保证。因此,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程度和我国法制化的进程。虽然我国法律对辩护律师的权益做了明确的保护规定,但是,在现实中,由于传统文明和诉讼价值观念等因素的影响,辩护律师机制很不完善,从而对其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更是令人担忧。本论文将分为四个部分,来详细阐述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权利保障问题以及针对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第一章辩护律师诉讼权利及其保障概述,该章包含三个部分,首先从律师辩护的含义和内容界定问题出发,进而明确了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由此强调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的必要性。第二章辩护律师诉讼权利及其保障的国际考察,该章同样包含三个部分,分别指出国际法律文件以及国外的法律文件中对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明确规定,从而指出对于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趋势的发展。第三章我国辩护律师诉讼权利保障的现状分析,该章包含两大部分,首先从刑事诉讼的各个程序入手,指出每个程序中,我国法律上对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进而指出立法上规定的缺陷不足之处以及在实践中辩护律师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的原因分析。第四章完善我国辩护律师诉讼权利及其保障的对策,该章节是本论文的中心和结论,本着从国际视角出发,提出对保障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