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纵向准一体化是介于纵向一体化和市场之间的混合治理结构,具体表现为由买方与供方签订的转包合同维系下的企业间交易关系。企业之间的准一体化以两种形式存在:专用性资产的买方投资和专用性资产的供方投资。在现实经济中,准一体化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尤其是在跨国公司和企业集群中。目前,关于纵向准一体化的研究仍局限于个案研究。本文的旨在研究纵向准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与稳定性。本文以GHM模型为分析工具。GHM模型关注的重点是专用性投资的激励问题,它可以解释美国式的准一体化,即买方投资,供方用之于生产。本文将其拓展,以便能够分析日本式的准一体化,即供方提供买方定制的投资并用其生产买方专用的中间产品。在此基础上,比较不同制度安排的优劣。本文的结构和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综述企业理论的演变,以科斯思想的发展为线索,分析企业的性质和企业边界演变的依据,并且指出,企业边界的演变不仅仅是由“敲竹杠”引发的纵向一体化问题,还存在与之相反的另一种变化趋势。第二章阐明科斯定理的基本内涵,借助一个简化的委托代理模型,说明以“将产权卖给代理人”的方式解决企业内部代理人道德风险问题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以产权激励为视角寻求解决一体化企业低效率的途径,分析论证竞争市场条件下的高能产权激励是纵向准一体化的理论基础。第三章通过一个简化的GHM模型及其扩展模型,比较分析专用性资产买方投资和供方投资两种情况下的三种不同制度安排,由于一体化状态下掌握控制权的一方存在转移成本或收益的问题,因而非一体化更优。对于买方投资的非一体化,买方是以向其它供方转移资产作为威胁来约束供方的机会主义行为的,但转移资产需要成本,结果导致这种威胁可信度较低。相比较而言,买方参股的供方投资更具优势,买方以供方认可的最低比例持有供方股份,以此作为不“敲竹杠”的可信承诺,同时还解决了专用性投资不足的问题。结果表明,买方参股、供方投资的企业合作有其内在的合理性。第四章以一个囚徒困境博弈说明合作可以使交易双方实现共赢;无限重复博弈表明,只要违约的长期成本大于一次性收益,交易双方就能够走出一次性博弈的困境;而声誉模型则说明,在声誉力量的作用下,即使是有限次的重复交易也能够使双方走向合作。这说明重复交易和声誉机制使企业间的准一体化合作具有长期稳定性。第五章指出在契约不完全的情况下,信息对称且可重新谈判的两个存在纵向关系的独立企业,具有长期合作的趋向,重复交易的预期使双方持风险中性态度。建立准一体化模型,并分析认为,在准一体化合作的机制下,供方在短期内有动力去努力降低实际发生的成本,在长期中可以获得稳定的交易机会,并因良好的绩效获得更高的激励强度;买方在短期内可以从供方的实际成本节约中受益,长期中可以获得由于双方的稳定合作而产生的较低签约成本所带来的好处;当供方的数量不止一个时,各个供方之间就会产生竞争关系;当买方的数量不止一个时,同时为两个甚至多个买方提供产品供给的供方能够实现规模经济。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格局提高了经济效率。第六章以丰田公司为例,进行实证分析。丰田式准一体化以产权制度为制度基础,表现出如下特征:供方提供买方定制的投资,买方参股,双方的合作长期稳定,双供应商政策使供方处于竞争状态,奖惩机制激励供方努力降低成本,买方将与之风险分担,收益共享。实证结果支持本文的结论。分析结果表明,供方投资的非一体化是最优的制度安排,它建立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的高能产权激励基础之上,以买方与供方在长期中重复签约为特征,使交易双方能够从供方的努力中获利,并因重复签约而获得交易成本的节约。当资产专用性强时,买方对供方参股投资,弥补了专用性投资的不足,又起到了对供方专用型投资的可信承诺的作用。因此,买方参股、供方进行专用性投资的非一体化是最优的制度安排,其理论基础是市场竞争条件下的高能产权激励,供方作为独立企业受到高能产权激励,买方与供方重复签约使买方外购中间产品的交易成本降低,因而这种准一体化模式具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与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