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1999年1月1日,以欧洲中央银行为核心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正式建立。以《欧洲联盟条约》和《关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和欧洲中央银行的议定书》为核心,欧盟的立法机构以及欧洲中央银行建立了包括“规则”、“决定”、“意见和建议”在内的不同的法律渊源,内容涵盖欧洲中央银行履职的各个方面的法律体系。本文通过对欧洲中央银行体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借鉴和参考。论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论述了“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欧盟发展的原动力,欧洲经济货币联盟是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建立是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第三阶段的开始,也是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目标的实现。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欧洲中央银行法的法律渊源和法律体系”,认为欧洲中央银行法律制度是欧盟法框架下的一个子部门,是包含条约性规范、法规、指令、决定以及意见和建议等在内的一整套法律体系,既包括实体法律规范,也包括程序法律规范;既包括原始渊源的法律规范,也包括派生渊源的法律规范。第三章主要论述了“欧洲中央银行的法律制度”,集中论述了“欧洲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欧洲中央银行的目标和任务”、“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组织机构”、“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以及“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与司法监督”,并分析了欧洲中央银行的法律框架。第四章主要论述了“欧洲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借鉴意义”,认为欧洲中央银行职责、独立性、法定目标和货币政策工具方面与我国的中央银行存在一定差异,提出要从程序法、完善法律体系以及加强司法审查三方面完善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