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政府规制是对市场失灵的一种弥补,不同国家由于不同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其市场失灵所表现出来的实症也是不同的。因此,政府对“医治”这些市场失灵所采取的规整内容也应该是不同的。研究中国的政府规制,必须立足于中国当前的经济转型的现实与现状。中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决定了中国的市场失灵有其特殊性,除了市场机制本身缺陷所造成的市场失灵,还包括由于市场经济运行所需的配套制度、机制暂时性缺失所造成的市场失灵。因此,经济转型中的中国政府规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表现在,它既是一个对以前的严格管制的放松规制过程,又是一个新的规制政策与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是一个混合体。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的政府规制改革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传统的规制体制被打破,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新的政府规制体制已经形成,但是,从我国的实践来看,我国的政府规制体制还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和障碍,阻碍了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因此,中国的政府规制改革,要以规制有据、裁决有方、规制有度、执行有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规制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高效、权威、独立的规制机构,实行放松规制与强化规制并重松紧结合的规制制度,引入竞争,破除政企之间的同盟关系,发挥社会舆论和大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规制者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