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企业并购是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广泛探讨的热点问题。经济学界主要从宏观及微观角度研究企业并购对经济的影响、并购动机理论等,法学界则主要从竞争法、公司法、证券法等角度研究企业并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然而学术界对企业并购税收制度的研究还不是很多,其中对并购税制中免税并购进行系统研究的更是寥寥无几。免税并购是指并购公司以自己的有投票权的股票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或有投票权的股票,卖方转让产权不会立即产生利得或损失,不必在并购当期确认交易之损益也就是给予递延纳税待遇。目前我国对免税并购的研究现状如下:我国学者李维萍对美国免税资产与产权重组规则进行了分析,为我国设立细节化、明确化的免税规则与反滥用措施提供参考。沈峰认为国外公司并购税制的主要特点是建立完整合理的资本利得税体系,采用完善的资产计税成本调整方法,免税并购标准日趋细致完善,反避税原则推陈出新。笔者在以上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免税并购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本文以所得税为视角对并购进行研究,主要论述了享有递延纳税待遇的免税并购。其次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最近颁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年第4号公告)等法律、规章对免税并购进行分析,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另外针对股东在重组后出售股票是否符合免税并购交易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免税并购在公司并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公司及其股东避免所得税是并购活动的动机之一。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已经出现一定程度的不良资产,企业通过免税并购的形式进行重组整合,将使企业集团节约大量管理成本。另外企业并购是资本集中的重要途径,通过并购可以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实现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另外通过企业并购可以进行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可见对免税并购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提出并确定问题——研究文献——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性建议的思路展开论述,文章的重点是对中美两国目前免税并购的类型和适用条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系统的探讨,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和阐述,以期发现我国免税并购制度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相关问题的把握与研究,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合理化的完善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免税并购的立法有所启示和借鉴,以此来不断地完善我国免税并购的相关法律规定,为实践提供科学合理的制度支持与法律依据。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进行探讨,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是企业免税并购的概述。这部分阐述了并购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免税并购的概念和种类及免税并购的避税利益。文章的第二部分对我国免税并购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主要分析了我国免税资产收购、免税股权收购和免税合并的适用条件和税收待遇。并提出了我国免税并购在价值取向、交易种类、适用条件、税收待遇等存在的问题。文章的第三部分介绍了中美免税并购法律制度的比较。这部分论述了美国不同形式免税并购的制定法要件和普通法要件以及不同形式下的税收待遇,并与中国进行了对比分析。通过分析两国的差异点主要存在于免税并购交易的种类和适用条件的制度设计上,美国的免税并购交易种类与适用条件规则的设计极为细致、详尽与周全,而中国的免税并购制度极其简略与不周全。文章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免税并购相关法律问题的完善。主要包括完善我国免税并购税制的价值取向、交易种类、适用条件、税收待遇和提高我国免税并购税制法律渊源的位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