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新中国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私营企业内的劳资关系,不仅是社会的基本关系之一,而且是发挥劳资生产积极性的重要环节;其正常与否,对恢复经济与稳定社会秩序至关重要。借鉴不同历史时期的经验,在1949年9月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上,中共提出劳资两利政策,将之作为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协调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指导思想,为建立新型劳资关系提供成文政策与法律依据。本文选取1949—1952年为行文的主要时段,并以不同阶段中共的中心任务变化为线索,结合当时不同的重要历史事件,对劳资两利政策的实施过程进行剖析,主要探讨两个主题:一是劳资两利政策是如何随中共政治导向的转换而演进;二是劳资两利政策的演进与中共的执政能力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基于此,本文首先以建国前后的历史环境为切入点,阐述中共关于劳资两利政策的构想,并针对进城后中共要求尽快恢复生产的中心任务,分析劳资两利政策的确立过程及结果;在此基础上,对1950年上半年私营工商业的困难及原因进行总结,指出劳资关系问题所在,深入地分析劳资两利政策在中共的指导下对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调整,以及调整的效果;然后,简单介绍“五反”运动的背景,分析中共中心任务由经济向政治转变的过程,并指出运动中劳资关系的状况,探讨中共为此作出的政策补救及努力的结果;最后,以劳资两利政策的调整进程为视角,深入分析中共主导下劳资双方主体关系的转换。总之,本文的主要脉络就是全面剖析劳资两利政策的确立、调整与转向,乃至消亡的历史变迁过程,其落脚点就是检视劳资两利政策的成功经验与历史偏差,并以历史比较的视角总结劳资两利政策与中共执政能力之间的互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