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国际重复征税是随国际经济贸易发展而形成的一种经济法律现象,它对于国际资本、商品、技术和劳动力的流动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长远上也不利于各国经济的发展和财政利益的提高,为此,必须在明确其经济本质基础上,通过法律途径加以有效应对,以维护税收的中性原则和公平原则。本文将从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源流着手,以价值定位为先导,经济分析和比较分析为工具,利益衡平和效率优化为要义,兼顾国际经济正义下的伦理正义,从规范和实证角度完成对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阐释,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法律政策选择。第一部分,笔者将从国际重复征税的源流、概念和内涵着手,明确这一经济法律现象的范畴与特征,通过对国际重复征税原因的分析,把握其本质与特征,揭示国际重复征税的弊端。第二部分,着重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展开阐释,针对国际重复征税,分析跨国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博弈以及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博弈,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以获得对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深入把握,论证国际重复征税法律应对的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的差异及转化过程,证明合作策略在国际重复征税法律应对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建立在博弈分析基础上,探讨法经济学分析对于国际重复征税问题解决之意义。第三部分,结合案例对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法律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和评述,并对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进行比较研究,揭示我国应对国际重复征税的法律现状,通过利益衡平与伦理矫正,提出建议,以期获得一个相对最优的法律应对方法或应对组合。第四部分,说明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则,并围绕这些原则,主要探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阶段均衡与演进,论述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从短期均衡到长期均衡的过渡,说明其演进过程,为我国应对国际重复征税提出策略建议,在此基础上探索我国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方面的法律应对和最佳策略选择。最后,结合经济分析和法律阐释,得出结论:国际重复征税是一个法律问题,但本质上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根源及社会背景,涉及多方利益的博弈,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各方在重复博弈中的角色和策略将出现转换,博弈将从非合作博弈走向合作博弈,从短期均衡过渡到长期均衡。因此,基于这一过程,国际重复征税的法律应对必然也存在一个三阶段的过程:第一阶段是各国国内法的自我约束和双边协定的相互协调;第二阶段是在多边合作的基础上缔结一个多边国际税收合作公约,形成对各方有约束力的多边国际税收合作框架与制度架构,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进行税收管辖权和国际税收收益的分配;第三阶段是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形成纯粹的单一的管辖权冲突规范,确立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彻底地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现象。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都是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而正是在这些阶段的演进和过渡过程中,通过不同的法律应对策略,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才能最终实现彻底和高效的解决。基于上述结论,笔者对我国关于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提出了建议:当前我国应主要推进双边协定的缔结,通过双边协调和自我约束,从法律上应对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以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经济权益,更好促进跨国资本、技术、人员与要素的流动。但从长远来说,我国要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更好地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博弈,加强对多边国际税收合作问题的研究与探索,积极参与多边国际税收合作法律与制度框架的创制,有效地维护我国的经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