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受传统的法律文化的影响,保持着唯后果论的特色。从近几年刑法修正案的内容来看,逐步开始注重对犯罪行为科以刑罚。但唯后果论的司法现象,仍在个案中普遍出现。刑事司法中的唯后果论的司法现状,形式上实现了法律的价值,实现了刑法的目的,但从实质意义上说,不能有效的遏制犯罪,不能充分的保障公民的权利,不能充分实现公平和正义。司法实践中要提倡定罪侧重于客观主义,量刑侧重于主观主义,进而实现定罪量刑的主客观相统一,才能有效的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真正实现刑法的目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本文除问题的提出和结语外,分成四章:开篇以我国近年来的典型案例,指出唯后果论的刑事司法制度在我国的现实情况,明确了分析和研究该问题的重要性。第一章对唯后果论的刑事司法问题进行了概括性的叙述,分节介绍了唯后果论的定义、历史渊源以及我国关于此现象的立法和司法现状;第二章分节叙述了唯后果的论刑事司法问题形成的原因及表现形式,笔者尽可能详尽的列举这种司法制度背后的影响因素,以便为本文解决这一司法现象奠定基础;第三章对唯后果论的刑事司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分析了其优缺点,指出其利弊,为本文的观点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第四章在总结前文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唯后果论刑事司法现象的解决思路,将德日及英美刑法中的部分罪名与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进行了对比分析,提出了定罪侧重客观主义和量刑侧重主观主义的观点,以期通过贯彻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思想,充分、有效的实现刑法的目的和功能,为建设法治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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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绪论第一章 唯后果论概述第一节 基于危害结果概念下的唯后果论的定义一、 危害结果的含义二、 唯后果论的定义及其概况第二节 唯后果论的历史渊源一、 刑事古典学派二、 结果无价值论三、 刑法客观主义第三节 我国的刑法中唯后果论的现状一、 立法概况及分析二、 我国的唯后果论司法实践及其分析三、 我国刑罚的裁量原则与标准第二章 唯后果论的形成原因及其表现第一节 唯后果论的形成原因一、 立法方面的影响二、 事实认定方面影响三、 刑事政策的影响四、 分裂的刑事司法体系五、 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割裂六、 司法机关对法律的机械适用七、 我国法文化背景的影响第二节 唯后果论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及分析一、 重社会本位,轻个人本位二、 片面的适用刑法第三章 唯后果论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分析第一节 唯后果理论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一、 唯后果论造成严重的司法不公二、 唯后果论导致数字化定罪量刑处于尴尬的境地三、 唯后果论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的片面适用四、 唯后果论使刑法的目的得不到充分的实现五、 唯后果论不利于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六、 唯后果论限缩了司法裁量的空间第二节 唯后果论刑事司法制度的优点一、 节约司法资源二、 操作简便三、 易于实现形式上的平等第四章 唯后果论司法制度的困境之解决思路第一节 借鉴国外刑法的经验一、 德日刑法二、 英美刑法第二节 司法的自我改进和完善一、 坚持正确的刑罚发展方向二、 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量刑原则结语参考文献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致谢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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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唯后果论论文; 定罪量刑论文; 客观主义论文; 主观主义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