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美日等工业化发达国家中,企业年金制度已发展成为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支柱,目前已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形成一套稳定的制度。中国政府对于企业年金的建立是持鼓励态度的,已在近十年内出台了多项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政策法规,但是企业年金参加人数却仅相当于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7%左右,实际发展极为缓慢。为什么在我国对企业年金的需求这么大,国家又有政策支持,而企业年金发展却如此滞缓呢?笔者认为,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看,企业年金制度的产生还缺乏内生诱因,也就是说建立企业年金的阻力主要还是来自于企业内部。在全文的四大部分中,笔者首先界定了企业年金的概念及其特点,详细介绍了企业年金产生的理论基础和国外企业年金的历史沿革,并对美日两国不同企业制度建立企业年金的理念差异进行了比较论述;其次在第三部分重点研究中国企业年金的动力形成和持续条件,这是本文的核心。笔者运用“合作—收益”分析框架作为企业年金动力的制度分析基础,再以企业的性质背景为切入点,运用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和经济社会学中企业负有社会责任的“社会人”假设来分析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人性基础。通过公共产品理论分析了中国企业年金的产品属性为具有私人属性的准公共产品,这就为市场中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机会。立足于企业长远存续发展的角度,运用成本——收益理论来分析说明只有当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所支付的成本小于其获得的收益,即企业能从建立企业年金中获得持续利益,那么企业就有建立企业年金的内在动力,加上政府和职工等相关利益群体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外部推动,这就为市场中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了动力基础和持续条件。最后,客观分析了中国目前不同所有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现实动力情况,并提出四点加快发展中国企业年金的建议:明确企业年金的性质,对企业年金进行定位;制定相关的法律规章,通过立法规范企业年金的发展;调整和完善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借鉴国际经验,加大对企业年金制度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