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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污染源在线监测是一种环境监测内容,主要用环境监测手段确定污染物的排放来源、排放浓度、污染物种类等,为控制污染源排放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依据,同时也是解决污染纠纷的主要依据。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是环保监测与环境预警的信息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测可以有效的控制污染物超标排放量,探讨污染源在线监测电子设备应用中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对策,从而有利于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关键词:污染源;在线监测;电子设备;管理环境
污染源在线监测通过以图标、表格、图形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实时展现各排污口设备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浓度、流量、排放量等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的发展趋势与动态。以多种方式对污染物排放量、超标排放量、超标排放介质量、监控设备停运时间等重要指标进行统计,满足管理工作的需求[1]。及时掌握排污总量,实现对受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管理,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发展趋势,为总量管理和控制提供基础依据[2]。
1、污染源在线监测电子设备应用中的优势特点
污染源在线监测通过实时采集污染源、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风险等信息,推动环境资源高效、精准的传递及海量数据资源中心和统一服务的支撑平台建设,重视资源的整合优化,实现动态应用平台的组建和应用,以更精细动态的方式实现了环境的管理和决策。
1.1多级控制、权限灵活
可适用于企业级、区(县)级、地市级和省级多级系统。可在不同级别的系统中按照灵活的权限控制实现多级互联网络。该系统可进行自动采样、对主要污染因子进行在线监测;掌握城市污染源排放情况及污染排放总量,监测数据自动传输到环保监测中心;由监测中心的服务器进行数据汇总、整理和综合分析;监测信息传至环保局,由环保局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
1.2技术先进、方便快捷
选用先进的开发技术,应用系统操作简便、人机界面友好,适合各层面人员操作使用。系统中采用的数据通讯协议控制是系统核心技术,对污染源各种类型的监测设备能够良好支持,在配置过同类设备后,后续设备即可按照配置类型一键接入,方便快捷的将设备接入监测网络。
1.3涵盖广泛、可靠安全
污染源监测系统涵盖在线监测的多种应用,包括水质在线监测、烟尘在线监测。污染源监测系统支持任何类型、任何厂家的监测仪表,只要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设置即可对任意仪表类型自动进行识别,从而扩大了系统的监测种类和应用范围。系统采用的GPRS通讯技术传输,具有实时在线、永不掉线的特征,通讯可靠,运营成本极低,适合于远程数据传输[3]。同时传输过程以及软件系统全部做加密处理,各类型授权由系统管理员掌握。
2、污染源在线监测电子设备应用中的问题
2.1污染源监测机构职责不明确
排污单位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状况和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对污染源监测结果负责,并按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报告排污情况。但是在具体实践活动中地区会对污染源排污状况的监督性监测不高,导致建立污染源排污监测档案缺乏合理的依据,供环境保护局作为执法管理的依据不充分。由于职责的不明确,对于承担污染源监测网的技术、数据和网络,在日常管理和技术交流方面产生歧义。从而不利于对排污单位安装的连续自动监测仪器进行质量控制[3]。阻断开展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对于本地区重大污染事故调查不积极。
2.2污染源在线监测缺乏专业技术人员
虽然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易学易用,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在运行和维护方面都是专业人员负责的,但是事实上很多员工没有进行专业的技能培训,甚至缺乏对环保专业知识的掌握,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一旦出现问题,按照说明按部就班,从而在应对新情况的时候缺乏合理的依据,导致在监测过程中不能够更好地解决相应的问题,再加之员工的流动性强,使得每个员工对监测的整个流程熟悉度不够,问题出现后相互推卸责任,不能够保障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的顺利进展,阻碍了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2.3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不完善
排污单位所在地环境保护局由于信息的错位,不能够根据排污单位的行业特点、环境管理的需要、排放污染物的类别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排污单位在对其污染物排污口、污染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在没有委托当地环境保护局的情况下,自主对所属环境监测进行监测,导致数据出现纰漏,缺乏专业化的指导,使得监测数据缺乏科学性。各级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测站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有时会出现拒绝接受环境污染纠纷当事人的委托进行的监测,导致不能及时向环境保护局报告监测结果[4]。纠纷当事人对监测数据有异议时,上一级环境保护局有时推卸责任,延误环境监测站对申请进行复核。环境监测人员到排污单位进行现场监测时,缺乏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会拿借口加以阻挠,阻碍了监测人员顺利开展工作。
3、污染源在线监测电子设备应用中的对策
3.1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建设
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建辖区内的污染源监测网,领导所辖区域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凡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资质认证、承认网络章程的监测机构,均可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局申请加入污染源监测网,经审查合格后,由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局批准。污染源监测网的各成员单位在监测网的统一安排下,可承担本部门、本单位以外的污染源排污监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效果监测和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开展的各种污染源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负责。网络主管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测站负责对污染源监测网成员单位进行定期质控考核及技术监督。
3.2污染源在线监测中要明确职责,任务分工
省级以下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对污染源排污状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组织编制污染源年度监测计划,并监督实施。开展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组织对污染源进行不定期监督监测。编制本辖区污染源排污状况报告并发布及日常质量保证考核和管理。各级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测站具体负责对污染源排污状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具体实施对本地区污染源排污状况的监督性监测,建立污染源排污监测档案,并负责对监测网的日常管理和技术交流。对排污单位的申报监测结果进行审核,对有异议的数据进行抽测,对排污单位安装的连续自动监测仪器进行质量控制。
3.3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过程中的处罚力度
监测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其主管环境保护局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编造数据的污染源监测单位,由负责其资质认证的环境保护局取消其污染源监测资格。污染源监测中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保证规定的污染源监测机构,由其上级环境保护局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间的污染源监测数据视为无效数据。屡教不改的,由负责其资质认证的环境保护局取消其污染源监测资格。逾期未安装污染源监测设施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源监测设施的排污单位,由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的环境保护局责令其限期改正。
4、结论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环境管理工作不断深化,信息化已成为提高环境管理与决策水平的重要技术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在城市建设中起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长期以来,对于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环保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超标排放和偷排现象时有发生,环境监察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压力更大。在自动控制技术、数据通讯技术、数据库技术、地理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建立起完善而先进的数字化环境监控体系,是各个城市进行环境监控工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目前城市环境监控的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污染源在线监测取得了很大进展,并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参考文献:
[1]倪燕.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J].环境科学导刊,2016(29):19-20
[2]张赋.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技术[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5):156-158
[3]戴胄.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7(12):145-146
[4]朱杰,剑敏.浅析污染源监测工作的问题和对策[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6(15):256-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