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西宁810108)
摘要:本文从实际出发简单的分析了低压配电系统漏电产生的原因,针对低压配电系统中造成漏电原因及产生的危害,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低压配电系统;漏电;危害性;防范措施
概述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有许多为生产服务的用电设备,分布也较分散,为此提供电力资源的低压配电系统也较多、复杂。由于原系统存在一定问题,时常发生各种电气事故,据统计在近年来的低压配电系统电气事故中,由低压配电系统漏电所引起的占到了50%以上,而此类电气事故的直接后果绝大多数是引起火灾。我们知道,电气火灾产生的因素很多,如短路、过负荷、漏电、电气设备引燃可燃物等。相比之下,由于系统漏电产生的火灾比短路等因素引起的火灾更具有隐蔽性,危害性更大,后果也更严重。通过认真分析,充分了解系统漏电的危害性,加强对漏电的技术防范,较大程度的降低了电气事故,取得较好效果。
图1低压配电系统部分电路系统图
1.低压配电系统漏电产生的原因
由于铝电解环境污染相对较严重,腐蚀性气体HF浓度较大,对电气设备或线路损坏程度较大,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绝缘损伤,在一定环境下会使靠近的物体带电,如穿线金属管、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潮湿物品等,系统漏电一旦发生,将会产生电气火花、电弧、系统过热,甚至会发生严重的或致命的触电事故。其实电气系统漏电并不陌生,在实际工作中已采取多种措施加以防范,目前在低压系统中多采用接零保护及过流保护装置(熔断器等)来防止漏电短路的情况发生。
当电气设备发生漏电即接触金属外壳短路时,电流将设备外壳、保护接零线、零线(大地)连成闭合回路,通常情况下这时漏电电流将很大,会使熔断器动作而切断电源,似乎这种漏电情况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下列原因的存在,使过流保护装置并不绝对可靠:
(1)实际运行当中熔断器规格被人为加大数倍或被铜丝代替,起不到过流保护作用;
(2)漏电故障点可能发生在系统足够远的末端,故障回路阻抗较大,造成漏电电流较小不足以令熔断器动作;
(3)电气设备容量够大,熔体额定电流超过漏电电流时,熔断器不会动作;
(4)接地装置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较大,导致漏电电流较小也不会使熔断器动作;
(5)当采用过电流自动保护开关时,开关失灵或脱抠电流设置过大,自动保护开关不动作;
(6)保护接零(接地)线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造成接触电阻过大,限制了故障电流,致使熔断器不动作。
上述现象在我们的实际工作当中并不少见,有时几种情况同时存在且很少引起重视,因此漏电一旦发生将导致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
2.漏电引起火灾的原因
2.1漏电电流引起火灾。漏电点通常情况下会接触不牢,似接非接,导致接触电阻较大,过流保护装置难以动作,同时故障点处会产生电弧,据测,仅0.5A的电流的电弧温度可达2000℃以上,足以引燃周围可燃物。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的线径大小容易被忽视,如果选择过小,当较大的漏电电流通过时,线路温升较快,同样也能引起火灾。日本秋田大学电气工程系的教授曾做过试验:在潮湿环境下,当带电裸导线接触木材,泄漏电流流经它的表面纤维素时,会使木材炭化发展成火灾事故。这个试验提醒我们,电气线路经穿管保护经过可燃物时是十分危险的,这种危害性存在于所有的配电系统中。
2.2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的接线端子接触不良,引起漏电火灾。相线与零线接线端子接触不良,设备运行不正常,通常我们都会及时发现并处理,而保护零线或地线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电阻过大,设备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漏电,由于故障点接头太松或腐蚀,出现高阻,造成局部过热,连接端子处产生高温或电弧,能够引燃周围可燃物,这是较为常见的漏电起火原因。
2.3漏电电压持续发生后,由于电流不能及时流散而寻找阻抗小的另一回路通地,电流沿保护接零线传导使所有与之相连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带有对地电压,这时就可能使邻近设备、管道、金属构件飞弧成为起火源,仅20V的维持电压就可使电弧连续发生,同样能点燃周围可燃物。
3.造成漏电的因素
3.1低压配电系统的安装多是非电气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其工作质量难以保证,主要表现在:潮湿或有酸碱腐蚀的环境中,电线明设,设备未作保护直接安装;布线时所用工具损伤绝缘层;导线接头处连接质量或绝缘包扎质量不符合要求等。
3.2电气设备或线路疏于检查,因过负荷或使用年限较长致使绝缘劣化。
3.3电气产品质量低劣。
3.4外界因素,如水分浸入、挤压、鼠咬等。
4.防范措施
4.1严格按照低压电气装置操作规程办事,非电气专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杜绝造成漏电的各类人为因素;
4.2装饰装修工程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放火规范,不用或尽量少用易燃可燃材料,特别是在有电气线路通过可燃物时,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采用金属管布线时,一定要防止绝缘层被损伤。配电装置和用电设备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实分不开的,应做好隔热保护措施。
4.3装设漏电保护器。现行的低压系统中设置的保护接零和过流保护等措施不能完全有效地防止漏电火灾的发生,因此,在建筑物电源总进线处应设置专用于防火的漏电保护器。1996年施行的国际《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对此也作了明确要求。为防止大面积停电,在电源总配电箱和用户开关箱中应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应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4.4保护措施: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线的截面选择必须经过计算确定,并用碰壳短路电流校核。其接线端子必须可靠连接,不允许有松
动,并要经常检查其连接质量。
4.5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4,如用电设备的容量较大,熔体熔断电流也较大时,应增大接地线截面或并联接地体以充分减小接地电阻值,增大漏电短路电流,有利于保护装置动作。
4.6实施等电位连接。漏电保护器对于单相220V线路只提供间接接触保护,同时还存在因机件磨损,接触不良,质量不高,寿命较短等因素而导致动作失灵的种种隐患,不能单独成为一种可靠的保护措施,因此应实施等电位连接,才能有效消除漏电的电气线路或设备与低电位的金属构件之间电弧,电火花的产生,即消除漏电电压引起火灾的可能。等电位联结是指将保护接零总线与建筑物的总水管、总煤气管、暖气管等金属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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