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舆论监督是公众或媒体依法运用大众传播手段行使社会监督的行为或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名誉权是民事法律主体依法享有的获得和维持对其名誉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人格权之一。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都是建立社会的民主和法治、保持现代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权利。本文结合司法实务就这两种权利冲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一章论及舆论监督的相关理论问题,包括:概念和主体、客体两个要素:理论基础,即人民主权理论、权力制约理论、表达自由理论;宪法渊源,即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批评建议权;价值功能,即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维持和健全民主政治、健全人性和促进个人价值。第二章首先就名誉权的概念及其法律保护、舆论监督与名誉权冲突的表现和原因做了理论分析;然后从比较法的视角介绍了西方的“公共诽谤”理论,并提出在新闻名誉侵权领域区分一般名誉侵权案件与舆论监督侵害名誉权案件,对于后者可以考虑借鉴“公共诽谤”理论,在宪法理念指导下确立新的审理规则,充分保护舆论监督。第三章以案例分析的方法论述了不同类型的权利冲突,即“公共官员”名誉权案件、国家机关名誉权案件、“公众人物”名誉权案件、其他涉及“公共问题”的名誉权案件。第四章,笔者结合司法实务就舆论监督侵害名誉权案件的审理规则从构成要件和证明责任两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希望对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完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