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刑讯逼供自古(无论中西)就有,直至今天,仍然是各国司法界面临的一大难题,一直也是社会公众及舆论关注的热点。如果对刑讯逼供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会发现刑讯逼供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对它的防治不是个简单的问题。即要防治刑讯逼供,单靠某一法律制度的实施是不可能完成的,应该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本文无意于将重心放在如何在短期内构建遏制刑讯逼供之机制,而从赵作海个案出发,试着从法理角度,对我国刑讯逼供现象进行剖析,然后就刑讯逼供现象提出遏制的建议。全文由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共六章。第一章介绍了赵作海个案并进行了评析。第二章阐述了对刑讯逼供之基本理解,包括概念之界定,特征分析及刑讯逼供与冤假错案之间的关系。第三章对刑讯逼供现象进行了审视,分别指出刑讯逼供破坏了侦查权行使的合法性基础;是专制及职权诉讼的产物,有悖于正当程序理性及人道的要求。刑讯逼供虽具有一定的个案意义,但不存在普遍意义,也不利于实现实体真实。第四章探讨了我国历史上的刑讯逼供,指出我国刑讯逼供的历史久远,刑讯逼供现象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具有复杂的内涵,而并非仅是简单的司法现象,其本身一直守着受着深厚的诉讼文化的影响,这也是刑讯逼供长期存在和难以治理的原因。同时对封建社会时期的刑讯逼供进行了分析,指出合法化、制度化是其显著地特点。第五章阐述了中国刑讯逼供现象。首先通过分析了刑讯逼供在我国的形势;其次从客观性与必然性角度深层次地分析刑讯逼供现象产生的原因;最后,分析了在现代语境下的刑讯逼供的特点。第六章提出了遏制刑讯逼供的建议,首先介绍了国外遏制刑讯逼供的相关制度。如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侦查权之司法控制制度、沉默权制度等;其次提出我国要遏制刑讯逼供,改革现有的司法体制是关键。本文从权利制约权力,权力制衡权利,程序规范权利及结果规范过程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从程序或者制度的角度来治理这一问题,或遏制这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