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村民自治是在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原有的乡村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农村社会严重失序,而由农民主动创造出来的一种组织体制,后被中央肯定而成为体制内的制度安排。农民自发创造出村民自治体制,是因为农村社会需要秩序和公共服务,而村民自治恰好可以满足农民的这一需要。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民主手段,它能解决农村发展中遇到的一部分问题,但没有办法解决其遇到的所有问题。在村集体经济资源较多的村,每一次对村集体资源的再分配,都会引发公平与否的争论,也就可能形成派性。村集体经济资源越多,再分配村集体经济资源的机会就越多,数额也越大,形成派性的可能性就越大。没有村集体经济资源,不仅失去了再分配村集体资源的机会,也没有关心个人经济利益的村庄精英来掺和村里的事情,这时候,村庄的派性斗争无从谈起。现今在很多有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村,开发提升了村集体土地的价值,巨额的土地征用费,和没有任何一个村民及村干部享有巨额土地征用费的合法占有权的情况下,如何分配这些意外而来的巨额财富,便引起村庄内部的激烈博弈,派性自然而然就产生了。当前浙江农村地区的很多正经历房地产开发热潮的富裕村庄出现了村庄内部的派性竞争,村民自治组织在一定程度上陷入混乱,处于“亚瘫痪”状态。Z村是浙江富阳一个正在进行大规模房地产开发的村。自从2005年7月村两委选举以来,在两年时间里,村中的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的状态。村主任X君和村书记Y君之间关系出现恶化、矛盾冲突不断。这些矛盾虽然在表现方式、运用手段上各不相同,但实质正是派性之间的竞争,准确的说应称之为派性的争斗。这些争斗在制衡机制缺失下容易导致村庄权力运行的不规范、导致公共权威行使中出现阻碍,最终使派性竞争向派性倾轧演变并使村庄内部出现对抗。本文通过对特定典型个案的研究,在不回避派性政治对村民自治的消极影响下,分析派性政治为什么可能也会对村民自治产生积极方面的影响。派性存在有利于村民对治理精英的真正民主抉择、有利于村庄公共利益的表达、有利于村庄的长远发展。这些解释将深化人们对派性政治这一乡村政治课题的理解。在特殊个案中的发现也促使我们反思对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的僵化认识,从而用更宽广的视野来看待新时期的村民自治。作者以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对该村村支两委全体成员、一般党员、村民代表及村老干部的交谈及问卷调查,走访了镇相关领导及驻村干部,了解了大量的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作者收集国内外有关村民自治的研究成果,并对之进行综述借鉴。结合政治学、社会学理论分析调查结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并对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思考,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