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曲律》论戏曲无论形式还是内容,都体现出王骥德高标准的审美追求。《曲律》的审美追求总结起来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曲律》从本身命名来说,强调戏曲审美标准在“律”。“律”不单指听觉的声律与音韵,而是广义上的“绳曲”规范,唯有符合规范的戏曲才可达到最高的审美标准。作家创作文本,演员舞台演出,都要符合一定的程式和章法,否则就会失去和谐、精妙、浑圆之美。其次,王骥德在强调规范法度的同时,也注重戏曲结构的灵活变化,否则就会影响审美效果。在王骥德看来,曲比词和诗更善于表达感情的原因,即在于它的表达方式更为灵活。若不能在守法度的同时灵活运用戏曲表情达意的优势,那么戏曲终将归于呆板而无法产生灵动之美。王骥德《曲律》提出的审美标准,目标是追求情采兼备的“活戏曲”。最后,王骥德在综合规范性和灵活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戏曲必须创新的要求。因为只有坚持不断创新,戏曲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审美价值。同样,理论也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断创新,理论才能与生活之树同步保持永远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