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实施效果调查研究——以婺江、兰江、梅溪流域水质情况变化为例

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实施效果调查研究——以婺江、兰江、梅溪流域水质情况变化为例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金华321004)

摘要:自2013年实施以来,浙江省水环境在“五水共治”政策下取得重大改善。在政策实施5年之际,本文重点研究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婺江、兰江、梅溪三大水流,针对五水共治前后的水质改善情况以及不足之处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完善基本水利设施并加以监测,加强立法,旨在提高市民五水共治意识,改善水环境,为三大地区的经济带来新的动力。

关键词:五水共治;婺江;兰江;梅溪;实施效果;水质

一、“五水共治”的概况

2013年11月召开的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正式提出了“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提出以治污水为龙头,齐抓共推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明确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五水共治就是指“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这五项。五水共治是一石多鸟的举措,既扩投资又促转型,既优环境更惠民生。进行五水共治,是平安浙江建设的题中核心,直接关系平安稳定、关乎人水和谐,可治理自来水、江水、河水等水流的污染问题。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研究主要针对“五水共治”在婺城区、兰溪市、梅江镇的总体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项目组通过问卷大致了解村居民对五水共治的认知以及河水的情况,并且从中了解婺江、兰江、梅溪休整前后对当地村民用水水质的影响情况,以及村民对政府的建议。以充当“河小二”巡河的方式实地采样调查水质和查阅文献资料来大致了解婺江、兰江、梅溪在五水共治活动开展后的水质变化情况。

综合村民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数、以及政府方面给出的回答,分析五水共治对于村民的意识提升、当地用水水质改善以及生态经济发展有着怎样的影响,和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其加以总结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三、婺江、兰江、梅溪“五水共治”整治现状

婺江水体清澈,主河流pH值稳定在一定的正常范围内,变现为受污染程度小,但是从管道排出的水质相对较差,总体保持在Ⅲ类,仍需进一步改善。而这些小管道排除的水质差而影响婺江总体水质,主要原因是环保部门监管不力,市民的意识还不是很强。

而兰江因为地处三江汇流,泥沙厂的存在,兰江水体普遍成浑浊状态,但是也正因为三江汇流,泥沙沉积的速度相对其他地方较快,所以只要一段时间,稍微下游的水体就会显得比较清澈。主河流pH值稳定在一定的正常范围内,变现为受污染程度小,但是从管道排出的水质相对较差,总体保持在Ⅲ类,仍需进一步改善。兰江水质一般,小范围污染程度大;流沙多,水体浑浊;受上游漂浮物影响;总体水质一般,小河道存在劣V类水质。

婺江水体清澈,主河流pH值稳定在一定的正常范围内,变现为受污染程度小。但是梅溪水质不一,乡村施工建设多,所产生的废水废物会影响水体状况;而村民虽然了解五水共治,但是无法联系实际,在生活当中无法落实;梅溪的应用水源广泛,乡镇供水水库多,但同时生活垃圾多,受农业污染严重;村民存在侥幸心理。

从婺江、兰江、梅溪三大流域的实地考察和问卷访谈得知,三大流域的总体水质一般,自我省五水共治开展以来,已经初具成效,但是在五水共治过程中,仍然有很多问题存在需要加强。

四、“五水共治”存在问题分析

(一)三大流域内“五水共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市民“五水共治”意识相对薄弱。在接受调查询问的居民中,17%居民表示不知道五水共治,83%居民表示知道五水共治。而在梅溪流域范围内的村民中,则是65%表示知道五水共治,35%表示不知道五水共治,这一调查结果相比还是有所差别。大多数村民只是知道有五水共治这一项措施,却不知道其具体含义,因而导致其不会尽作为一名村民的义务,来帮助政府进行整治。

水质、供水量不稳定。从各个方面获得的水质数据整合来看三大流域的水质不稳定,虽然在修整后基本维持在三类水质及以上,但仍然出现了四类水质的情况,而四类水是不能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说明水质仍然不能保证长期的优良,危害了村民用水安全。

公众监督力度不足。13%的受访者不关注水污染情况,54%的人偶尔关注水污染情况,可看出公众监督水质情况的力度不够,他们大多数都是看见现象发发牢骚,并没有实际的行动。虽然有33%的的被调查者常常关注水污染处理情况,但仍然有很多的村民表示自己觉得无所谓。

(二)“五水共治”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有的环境保护立法质量不高。当前浙江省的“五水共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五水共治”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但部分现行的法律法规立法质量不高,原则性的条例过多,有力而明确的条例则过少,并且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

水治立法与经济发展存在冲突。政府在保护生态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到某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给工业发展等带来了一些限制。浙江作为我国沿海的发达地区,近年来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随着工业、农业的无序发展和生活污水的肆意排放,使水环境遭受了极大的破坏。

对现有立法的执法力度不够。在“五水共治”工作中存在行政人员执法力度不够的现象。这样的执法方式对于环保工作是十分不利的,也给违法者创造了更多机会。而部分地区的环保执法工作过于形式化,上面的政策来了,就加大对环保的处罚力度,一旦“风雨”过去就变得十分懈怠。

五、完善“五水共治”及水污染治理有效建议

(一)“五水共治”治理水污染建议

扩大宣传。及时报道“保供水”的最新开展情况,使村民们更加了解供水源的水质情况。利用报纸、官网、微博、微信“随手拍”等媒体,及时发布尚湖镇“五水共治”的最新进展,让村民可以及时了解到镇里五水共治的具体行动与最新政策,能够为政策的实施提供理解与支持。

扩大治水措施。首先可以带动乡镇的经济产业链的发展,并提供了一定量的工作岗位。可长期为当地的钢材类产业带来经济效益。其次,五水共治后乡镇的水质会大有改善,农副产品的质量也会相应提升。第三,进行可持续开发,突显循环式绿色经济。

(二)“五水共治”的制度创新

加强“五水共治”管制性制度建设。主要包括规划管制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监测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以规划管制制度为例,从生态功能要求的角度来讲,越是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生态保护要求越高,而现在往往是下游淘汰的项目,一个个都到达了大江大河的上游,这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全局性的危害。

加强“五水共治”的社会性制度建设。第一,公众要直接参与到“五水共治”中。第二,公众要监督企业治水行为。在治污水、抓节水等工作中,企业面临的是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成本上升,可能面临企业的败德行为。第三,公众要监督政府的治水行为。政府利用纳税人的税收进行治水,自然要接受公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浙江省“五水共治”防洪水保供水实施方案.2016

[2]项炎红.生态学视野下的“五水共治”——以丽水为例[D].2011

[3]幸红.流域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讨[J].法商研究,2007,04:89-95.

[4]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S].2002-06-01

[5]蔡守秋.国外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J].环境资源法论丛,2003,00:182-220.

[6]吴玉萍.水环境与水资源流域综合管理体制研究[J].河北法学,2007,07:119-123.

[7]胡熠,黎元生.论流域区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构建——以闽江流域为例[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6:53-58.

标签:;  ;  ;  

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实施效果调查研究——以婺江、兰江、梅溪流域水质情况变化为例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