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过失的主观属性与主观判断标准一直受到学界的批评与质疑,并且也有学者提出“过失的客观化”的命题。本文以过失判断标准的客观化为研究对象,从对过失、过失的判断标准、过错的判断标准等基本概念的分析入手,通过四个部分对过失判断标准的客观化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梳理。第一部分,从过失概念的争议入手,介绍了过失的含义以及过失判断标准的含义。通过使用主、客观过失判断标准分别判断主观过失的方法,得出主、客观标准与主、客观过失并不必须相互对应,使用客观标准同样能够判断主观过失的结论。并分析了过错的判断标准与过失的判断标准的区别。第二部分,分析了过失的主观判断标准向客观判断标准过渡的原因。在这一部分,本文讨论了过失主观属性弱化的社会根源与法理学依据,探讨了侵权法功能由注重行为自由向注重对受害人损失填补的变化,并指出主观标准统治地位的动摇与客观标准的兴起正是契合了上述两个方面的变化。第三部分,分析了过失的客观判断标准必须加以类型化的原因,并从过失主体的角度与行为义务的角度分别对过失的客观判断标准进行了细化。并分析了汉德公式给侵权法中过失判断所带来的启示。第四部分为结论部分。得出在我国侵权法中,应结合使用过失的主、客观判断标准的结论。并应使过失的客观判断标准处于优先的地位,同时限定过失的主观判断标准的使用范围。
论文目录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过失论文; 过失的主观判断标准论文; 过失的客观判断标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