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刑事司法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对辩护制度中辩护权行使和律师诉讼地位的保障进行多方面的研究后,都开始进一步关注辩护质量的标准和救济问题。如何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的数量和质量,如何维护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的辩护质量标准,如何在程序上提供被追诉人因为辩护律师不当行为引起的不利后果的救济途径,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追诉人能够获得有效辩护,是当务之急。有效辩护制度,以辩护权的充分享有为前提,强调被追诉人有权获得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刑事辩护。从内容上说它规定了律师辩护行为的质量标准,规定了国家有职责和义务为获得有效辩护提供配套的保障,也规定了因为受到无效辩护影响的被追诉人获得救济的途径。从实践角度上来看,深入探讨有效辩护制度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从理论角度上来看,深入研究有效辩护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而我国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刚刚起步,基本都是从程序性违法的角度和律师责任的角度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并没有从被追诉人的角度针对被追诉人案件审理本身因为律师没有尽到合理称职义务从而给被追诉人造成不利影响提供救济。鲜有人从被追诉人的角度探讨辩护行为的质量是否符合有效性的标准,鲜有人从被追诉人的角度探讨律师没有尽到合理称职义务的辩护行为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对被追诉人案件审理所产生的影响因为死刑案件刑罚的不可逆性,被追诉人应当有权获得相比普通的刑事案件更为有效的刑事辩护,因此本文决定研究死刑案件的有效辩护制度,以期有利于控制和慎用死刑。本文以中美两则案例为源起,以保护被追诉人辩护权利的角度,应用“比较”和“图书馆查阅”的方法,探讨美国和中国刑事案件中的有效辩护制度,评价律师辩护行为的质量。本文从五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主要交待了研究的主题和方法路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死刑案件的有效辩护制度,包括美国死刑案件有效制度的概况和内容,以期对我国有所借鉴;第三部分主要涉及我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的现状及问题;第四部分在比较我国和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基础上,剖析了中国和美国有效辩护制度不同的原因,同时笔者做出构建我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框架的取舍;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了构建我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应当采取的措施,如何借鉴和适当引进美国有效辩护制度,使有效辩护制度,尤其是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在我国落地生根。
论文目录
内容摘要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一、源起二、写作目的三、研究路径(一) 研究对象的确定(二) 比较对象的确定(三) 研究方法的确定第二章 美国的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一、美国有效辩护制度的概况(一) 美国有效辩护的概念和内容(二) 美国无效辩护之诉的内容(三) 美国有效辩护制度的意义三、美国有效辩护内容——无效辩护之诉的确立和发展(一) 律师帮助权的确立和发展——无效辩护之诉的权利保障基础(二) 美国无效辩护之诉的确立四、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内容——《纲要》的制定和影响(一) 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的概况(二) 《纲要》的制定和修改(三) 《纲要》的作用(四) 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指导纲要的基本框架第三章 我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一、我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概念(一) 刑事辩护的界定(二) 有效辩护含义的界定(三) 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含义的界定二、我国死刑案件辩护制度的现状(一) 我国死刑案件的指定辩护和强制辩护制度(二) 我国死刑案件的程序性制裁(三) 我国死刑案件中律师违法的刑事责任(四) 我国死刑案件中律师不称职的惩处(五) 我国《刑事辩护指南》和《死刑案件辩护指南》的起草三、我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 我国死刑案件辩护缺少统一的辩护标准(二) 我国死刑案件缺少相应的配套保障机制(三) 我国死刑案件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质量得不到保证(四) 我国死刑案件没有针对律师辩护质量不合格的程序性法律后果第四章 比较的结果一、中国和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区别(一) 审查的主体不同(二) 审查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三) 审查的标准不同(四) 辩护质量的保障程度不同(五) 救济的方法不同二、区别的原因(一) 实现正义的标准不同(二) 刑事诉讼的模式不同(三) 宪法权利司法化的程度不同三、取舍(一) 有效辩护制度适用范围的取舍(二) 救济方法的取舍第五章 构建我国有效辩护制度的措施一、借鉴美国刑事司法理念,明确死刑案件有效辩护价值(一) 死刑有效辩护制度是国际人权保障体系的基本保障(二) 死刑有效辩护制度是确保控辩平衡和平等对抗的基本要求(三) 死刑有效辩护制度是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本质要求(四) 死刑有效辩护制度是慎用和控制死刑的有利保障二、借鉴美国的有效辩护标准,确立我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的衡量标准准则(一) 增加经费投入,提供辩护所需要的物质保障(二) 制定死刑案件律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培训计划(三) 确立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有效辩护的衡量标准三、借鉴美国无效辩护制度,构建我国无效辩护之诉制度(一) 无效辩护审查之诉的启动(二) 无效辩护之诉的审查主体(三) 无效辩护审查之诉的举证责任(四) 无效辩护审查之诉的审查结果四、建立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行为的法律制裁体系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死刑案件论文; 有效辩护论文; 无效辩护之诉论文; 律师的刑事责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