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公务员是一个见仁见智的概念,不同国度、不同法部门,涵义不同,范围不同,本文所指公务员为常任制的事务类公务员。此类公务员因处于被支配地位,须在上级的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且工作目的是获取薪俸,实现生存权,因而具有劳动者地位。公务员同时具有为全体国民服务的公仆与国民的一份子双重身份,作为国民一份子,其应当享有国民的基本权利;而作为全体国民的服务者,其权利应当受到限制。从古代国家附庸到现代国家法律关系主体,公务员关系正以劳动关系为终极目标进行演进,随着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扬弃,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的享有获得了理论依据。然而,公务员毕竟与普通劳动者间存在差别,基于职务的公共性、国家的长治久安、民众的公共福祉考虑,公务员的劳动基本权必须要受到限制。这进而涉及到了国家利益与公务员个人利益的平衡与协调问题。公务员种类繁多,情形各异,因而应根据其职务公共性程度进行差别化限制,但任何限制都应当给予相应补偿,以实现法治国家的最高理念——公平与正义。以美国、日本及德国公务员制度为参照,结合我国国情,应移植“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我国公务员关系的理论基础。在构建公务员劳动基本权制度时,应以公务员具有劳动者地位为基点,明确公务员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相互关系及其与劳动关系和一般行政法律关系的差异性,在引入法律保留原则的同时,对公务员的劳动基本权做出差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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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绪论一、研究动机二、研究意义三、研究背景四、研究架构五、研究局限第一章 公务员的意涵第一节 学理上的公务员一、我国大陆地区学者观点二、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观点第二节 各国(地区)法上的公务员一、美国法上的公务员二、英国法上的公务员三、加拿大法上的公务员四、德国法上的公务员五、法国法上的公务员六、日本法上的公务员七、我国台湾地区法上的公务员八、我国大陆地区法上的公务员第三节 公务员的分类一、行政官与司法官二、文官与武官三、政务官与事务官四、任命职与契约职五、普通职与特别职六、任命人员与民选人员七、民意代表与非民意代表八、完全适用于公务员法人员与不完全适用于公务员法人员九、领导职公务员与非领导职公务员本章小结第二章 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多视角考察第一节 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学理考察一、肯定说与否定说二、学界主要观点三、本文观点第二节 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实体法考察一、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法源基础二、劳动关系法令对公务员的适用三、判例对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认定——以日本为例第三节 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劳动者概念分析一、学科上的劳动者二、部门法上的劳动者第四节 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劳动者判定标准分析一、人格从属说二、经济从属说三、组织从属性第五节 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公务员政事分类考察第六节 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劳动关系范畴考察一、劳资关系二、劳工关系三、劳使关系四、雇佣关系五、员工关系六、产业关系第七节 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权利维度分析第八节 公务员劳动者地位的历史学考察一、劳动关系的历史演进二、公务员关系的历史演进本章小结第三章 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的法理基础第一节 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概览一、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的概念二、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源起三、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的发生原因四、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的特征五、传统“特别权力关系”与“一般权力关系”的比较第二节 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修正一、基础关系与管理关系理论二、重要性理论三、权利影响说四、特别法律关系理论五、公法上职务关系六、特殊劳动契约关系七、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发展趋势第三节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存废之争一、有关“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存废之争的主要学说二、日本学者关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存废的主要观点三、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关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存废的主要观点四、本文观点第四节 有关公务员劳动基本权主要理论的演进一、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演进二、“专制权力原则”的演进三、“特权论”的演进四、“英王特权理论”的演进本章小结第四章 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的确立与限制第一节 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的意涵一、劳动基本权的意涵二、劳动基本权的范畴三、公务员的劳动基本权第二节 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的内容一、公务员的团结权二、公务员的团体协商权三、公务员的争议权第三节 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的确立——以美国为主要参照一、萌芽时期(1820-1962)的美国公务员劳动基本权二、总统行政命令时期(1962-1978)的美国公务员劳动基本权三、文官改革法时期(1978 年至今)的美国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第四节 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的限制一、公务员劳动基本权限制的学理探讨二、公务员劳动基本权限制的判例分析——以日本最高法院相关判解为例.三、公务员团体协商权的限制四、公务员争议权的限制——基于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学理考察本章小结第五章 美日德公务员劳动基本权制度的比较考察与借鉴第一节 美国公务员劳动基本权制度一、美国公务员的团结权二、美国公务员的团体协商权三、美国公务员的争议权第二节 日本公务员劳动基本权制度一、日本公务员的团结权二、日本公务员的团体协商权三、日本公务员的争议权第三节 德国公务员劳动基本权制度一、德国公务员的团结权二、德国公务员的团体协商权三、德国公务员的争议权本章小结第六章 我国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的理论移植与制度建构第一节 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对我国的影响一、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对我国影响的学理评述二、本文观点第二节 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在我国的消亡一、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法律保留原则相悖二、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实质法治理念相悖三、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相悖四、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人权理论相悖五、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宪政精神相悖第三节 我国未来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理论的移植一、问题的提出二、劳动关系本质的有关理论三、公务员劳动基本权理论移植的分析四、“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移植第四节 我国未来公务员劳动基本权制度建构的问题点一、识别公务员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相似性二、厘清公务员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差异性三、划清公务员法律关系与一般行政法律关系的界限四、廓清公务员法与宪法、劳动法的相互关系五、不同类别公务员的劳动基本权应作差别限制六、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限制公务员的劳动基本权七、审慎赋予并合理限制公务员的团体协商权和争议权八、以“不超过必要限度”为原则对公务员实施刑事制裁九、法律保留原则应尽快引入十、推进我国公务员法制现代化的步伐本章小结结论参考文献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谢辞摘要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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