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体系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城市设计体系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1南京匡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210000

2南京市雨花台城镇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210000

摘要: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设计也会随之出现新的问题。文章针对城市设计体系的构建与应用进行分析,提出了城市设计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结合这些问题,总结如何实施城市设计体系的构建与应用。

关键词:城市设计体系;自身系统;地方制度

1城市设计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

1.1自身系统不完善

当前,对城市设计方面的研究相对宽泛,研究对象缺乏确定性,设计成果也存在非法定性特点,促使学科自身特征较为复杂。当下,城乡规划、建筑学以及风景园林分别根据一级学科进行设置,这其中一定会对城市设计定位以及系统性带来再次影响,针对“是继续若即若离地融合还是作为二级学科独立设置”不够明确,这种认识促使城市设计系统很难形成,同时也导致当前城市设计自身陷入到比较尴尬的境地,体验不到谁系统性和体系性。

1.2设计过程短暂

多数情况下,开发主体希望在短时间内就能够看到“效果图”,但是设计人员因为时间过紧,从而采用“粗制滥造”的方式进行设计,进行具体创作过程中,大多采用模仿的方式,设计人员以及公众没有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城市设计过程的主导者或者参与者,这一设计过程比较短暂,促使城市设计实践动态性和过程性没有得到充分展现。

1.3成果编制随意性

进行城市编制,和总体规划不同,同时也不同于规划以及修理性,存在比完善的成果要求。其自身缺乏一定的固定格式,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此外,进行城市设计时,衡量标准大多是不可度量性的标准,大多城市设计方案基本上存在着新潮和炫目的概念。这种情况下,导致城市设计成果被转换,形成了现实建设目标的沟壑,导致一些设计成果成为虚设。

2城市设计体系的构建与应用

2.1提供地方制度保障

城市设计属于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具备相应的法律保障。同时从技术性因素角度进行分析,一定要借助制度性饮水产生作用,同时深入分析相应法律和法令是否存在现实意义。当下,我国各个城市经济发展和建设水平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所面临的设计问题也存在一定差异,进行城市设计过程中,被动的等待城市设计法律和操作规范是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对此,无需从城乡规划法当中寻找相应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这种做法并不会影响城市设计在地方成为“正式规划”,甚至成为“法定规划”。与地方各自特色相结合,并且结合地方规划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城市设计法定地位。

2.2设计体系的融合

第一方面,进行城市设计,可以借助刚要或者专题研究等方式,将其纳入到城市的整体规划当中去,需要承担的主要责任是,充分把握城市整体环境风貌和城市特色,对城市未来物质空间的形成格局特征作出明确,为塑造城市所特有的环境品质提供有利帮助。借助对城市风貌、城市空间形态以及公共空间等设计细则进行严格提炼,促使传统设计中的总体规划缺陷进行弥补。第二方面,实施局部城市设计过程中,需结合当下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具体编制,将设计导则形式作为依据,将具体的空间组合方式以及景观系统等进行融合,纳入到法定规划当中去,促使相近的地块控制引导指标中存在的雷同性被弱化。

2.3技术工具精明化

当今技术工具的飞速发展前所未有地拓展了城市设计研究、观察城市的视角,职业责任感要求规划师通过全面、合理的技术手段进行工作,从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居民生活水准、解决城市病。当今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型技术工具,丰富了城市设计的工具选择。首先,通过高效集成各类数据,生动地刻画城市的现状,如通过GIS技术进行建成环境空间开敞度评价,可以将抽象的空间开敞性特征量化为可比较的度量指标。其次,充分利用多种类型技术的集成应用,为规划决策制定提供科学支撑,如利用大数据分析市民生活特征,根据分析结果指导城市空间形态布局。再次,利用技术集成搭建创新协作平台,在多专业的协同工作过程中,能够做到共享信息与成果、实时发布与实时查询并进行信息追踪,提高部门间协调工作对接的效率,并通过信息反馈机制实现多方参与设计。

2.4转换编制成果

在精明分析工具的支撑下,根据城市设计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建立相对应的指标体系,形成标准量化、刚弹结合、全面覆盖的指标体系,能使传统的城市设计图纸能够被转译成精确、可解读的具体实施导则与图则。构建“刚弹结合”的城市设计控制指标体系,一方面能够准确的传递城市设计关注的核心空间要素,保证设计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给后续实施与企业用户留出了足够的弹性空间,从而适应实际开发环境、激发企业开发动力。具体举措表现为:首先,对与负外部效应密切相关的城市设计要素采用强制控制,避免不同地块之间或土地与公共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如建筑高度、后退要求、遮蔽要求、停车管控、新旧建筑毗邻要求、绿地广场开放性要求等要素。其次,对满足基本需求的公共物品采用强制控制,如养老、托幼、基层零售、公共停车、公交接驳等,此外,对以提高环境品质为目的的公共物品,如二层步道系统、开放景观步道等,进行灵活的控制,兼顾公私利益平衡。再次,绿色、低碳的要素需实施奖励与激励性控制引导,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绿色技术植入、海绵城市技术、新能源设施规划等,对其奖励应通过税基调整及楼面面积增加等措施推进;最后,对需要统筹不同地块建设才能实现的规划目标,需要采用强制性手段,而其他空间特色、美学塑造等方面的要素需采用引导控制。

2.5内容对接精准化

内容对接精准化是指理顺城市设计的管理与控制机制,将城市设计逐步纳入城市规划法定体系,在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过程中增加对城市设计的控制要求,构建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一体化的管控机制,实现各个环节城市设计精准化实施。在总规、专项、分区等各个层级的规划体系内,可以编制因事而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编制重点地区、地段城市设计,使城市设计成果能够精准的对接并纳入法定的规划成果。在后续的土地出让、建设许可、竣工验收过程中,以法定成果为依据,保证城市设计实施成果与规划设计意图的对接。

2.6体系运作精炼化

体系运作精炼化是指借助目前国家的空间规划协同体系发展东风,构建城市协同设计体系,在理清职权、明确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发挥各部门间的规划协同作用。避免出现各部门间衔接不畅、缺乏沟通等问题,以致城市规划编制中出现混乱与矛盾,从而降低实施效能。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契机,实现自上而下的机构体制改革,强化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包括国土、规划、市容、交管、市政、园林、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协同。同时,可以降低开发主体与公众代表的准入门槛,简化公众参与的相关审查制度,切实实现多主体协同设计。

3结语

对城市实施分区设计,同时对各个区域的特色进行提炼,对空间结构进行明确,能够为分区规划到则提供帮助。对局部空间进行具体设计过程中,可以直接纳入成像规划项目管理依据。此外,将街坊城市设计作为支撑,对项目进行具体设计。

参考文献:

[1]杨春侠,耿慧志.城市设计教育体系的分析和建议——以美国高校的城市设计教育体系和核心课程为借鉴[J].城市规划学刊,2017,01:103-110.

[2]涂放亢德芝.基于多元利益主体诉求的实施性城市设计探索——以武汉市中北路实施性城市设计为例[J].建筑知识,201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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