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目前,邪教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毒瘤,受国际邪教犯罪和国内传统邪教文化的影响,我国目前存在着三十余种邪教组织,邪教信徒人数约达200万之多,并呈不断扩张蔓延之势。尤其是以“法轮功”为代表的邪教组织,已经逐步演变成为一股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的破坏性势力,对国家政权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发展、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研究邪教犯罪的特点,客观分析当前我国惩治邪教犯罪的法律体系,提出防治邪教犯罪问题的综合性对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除引言、结语外,共分四章:第一章首先对邪教、邪教犯罪的概念及特征进行了研究,从多个角度说明了邪教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第二章客观分析了当前我国邪教问题的现状及邪教犯罪的发展趋势,透视惩治邪教犯罪、防止邪教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第三章结合《刑法》第300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两高”的三个司法解释,分析了邪教犯罪的构成,并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三种邪教犯罪进行了分析研究;最后从邪教违法行为的处罚、制定《反邪教法》、完善现行法律体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在防治邪教犯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