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摘要: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较大危害。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是高等学校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作者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个人工作经验,就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个人观点。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加强高等学校的技术安全管理,可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条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与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是高等学校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学校所属各单位购买公安部门严格控制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或剧毒化学品,必须经处级(学院级)单位审核,安全保卫处审批。其它危险化学品必须经处级(学院级)单位审批。购买同时,由使用单位携带审批资料到安全保卫处备案。
2.使用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前,必须确保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具备相应的存储条件,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特点,按量购买。
3.危险化学品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在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单位购买。
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5.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条件完备的实验室内,并有专人进行管理。其储存条件、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学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
7.使用和管理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8.使用单位必须结合自身的安全管理特点,配备危险化学品专门管理人员,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应急反应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9.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私自出借、出售和转让危险化学品。
10.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11.使用单位要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全面记载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帐帐、帐物的核对,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处级(学院)单位负责人要熟悉和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情况。
12.实验项目、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13.危险化学品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化学品废物,应按下列类别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化学废液、剧毒化学废液、废旧化学试剂、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化学固体废物、瓶装化学气体等。产生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工作,将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废物暂时分类收集并合理存放,由学校统一组织收运和处置。
14.危险化学品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应遵照以下规定:
a.危险化学品废物收集后不得混储,收集容器应密闭可靠,不破碎泄漏,应存放在适当场所和位置,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
b.对具有放射性或感染性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应分别单独收集并密封,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
c.对已收集并暂存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应建立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遭受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d.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危险化学品废物随意丢弃、掩埋地下或排入下水管道及任何水源。
15.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置,原则上每半年由学校集中组织一次,由各学院提交《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审批表》和废物清单等相关资料,学校安全保卫处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16.各学院应组织本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的人员接受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