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传统上,对于孟子道德哲学的看法是比较一致并且清楚的。即认为,孟子的道德哲学乃是建立在一种先天性善论与道德本心的基础之上的。而仁义之类的美德,则可以算作是道德本心的内在生发之物。因之,对于以上这段引文的理解也就非常清楚了,即:孟子通过仁义内在于人心的这一点,表明了人之所以区别于禽兽而独有的那种道德特质。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来考察孟子这段关于人禽之辨的论述,就会发现在对其的那种传统的阐释中,会引申出一个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显然,孟子对于道德本心的揭示,其关键就是表明,人在其先天上就具有与禽兽不同的“仁性”。这使得人的行为能不单纯以本能以及功利为动机,而是以道德为动机。为了表明这一点,孟子使用了“人禽之辨”的方法,也就是论证了在人的行为中所先天带有的道德因子。这也是本文的立论起点。笔者发现,在孟子的只以“仁性”明辨人禽的过程中,却有意忽略了,一般常识以及理论意义上的一个能够区分人禽的重要特质一一“智性”,也就是人类的理智认识能力。通过对于儒家思想背景的分析,本文发现,孟子对于墨家以“智性”区分人禽的思想进路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但这种不满在逻辑上却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此外,在思想背景上,孔子的“仁性”与“智性”的地位乃是一致的。而在孟子这里却没有继承孔子的这一做法,反而是将“仁性”拔高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位置,不但在理论上要高于“智性”,而且还成为了“智性”的本质。进而,通过对于孟子这种思想特质的分析,本文揭示了“智性”概念在孟子的道德哲学中所存在的与基本思想体系不兼容的难题,并且详细分析了这不兼容的矛盾难题是如何发生的,并且在孟子的道德哲学中带来了怎样的闪斯l)I乃去rt何十能古眼讨一谁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