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文学创作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其间各种因素交错纵横。文论界在关注作家主观因素在创作中的核心作用时,文论家中的先知先觉者也看到了这种观点的偏颇,转而发现了“非个人化”创作的一些契机。本文从“非个人化”创作理论与实践入手,辨析了作家在创作中表现个性特征与放弃自己的个性并不矛盾,他放弃个性,是为了表现他的类属性,以此来表明应站在宏阔的视野下统观文学创作。本文共分四部分:“非个人化”理论的界说、代神立言、代言立言、社会学视阈下的文学生产。艾略特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中,明确提出诗歌是伟大传统的组成部分,不隶属于个人。作家的创作是不断放弃个性的一种“非个人化”创作。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继承并发展了这一理论。本文将“非个人化”理论的含义归纳为三点:(1)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认识能力有限,便将创作看作是神力操纵的结果。(2)语言学研究的成果,拓展了文学创作研究的视阈,语言左右着文学创作。(3)社会学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作家的个性消失了,社会性突出了。作家是神的代言者,他凭借灵感的威力创作,他依靠上帝的灵光创作,他是集体无意识的代言人,他是原型和神话的传承者。作家的个性在创作中被淡化了。作家是语言的代言者,文学中发言的是语言,作家处于沉默之中,在这里只有语言在起作用。作为文学内部的语言成了文学研究的重心。语言的多种阐释性,使文本有了多种阐释意义,语言结构模式的变化,构造了多个作者。解构主义的消解策略,使作者无藏身之地,整个创作中只有语言的踪迹。作家在马克思主义的文学生产理论中是生产者,在整个社会环境下,作家已消融在社会的运作之中,“非个人化”成为了解释作家创作的最佳词汇。“非个人化”创作理论解释作家创作有其合理成分,也有其不足之处。文学创作是多元复合因素构成的,任何偏其一端的观点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