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价格卡特尔是市场经营主体滥用合同自由和定价自主权损害其他竞争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一种严重限制竞争的形式。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在招投标领域中,价格卡特尔现象也逐渐增多,对招投标的正常进行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本文认为:价格卡特尔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处于竞争关系之中的经营者为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而组成的限制竞争的联合;招投标价格卡特尔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或者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为确定招投标的价格而组成的限制竞争的联合。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了招投标价格卡特尔的特点和我国招投标中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分析了招投标违法行为与价格卡特尔的关系,并在研究价格卡特尔构成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了招投标价格卡特尔的特殊构成要件,同时简略阐述了招投标价格卡特尔的危害。比较、分析、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是完善我国招投标价格卡特尔法律规制的有益途径。本文通过对美国、日本关于价格卡特尔法律规制的归纳和评析,希望能对我国招投标价格卡特尔的立法提供启发。我国主要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指导性文件等形式从多个角度对招投标价格卡特尔进行了规范。针对招投标价格卡特尔的主体、招投标价格卡特尔的表现形式和我国招投标价格卡特尔是否存在着行政垄断三个比较有争议的特殊问题,笔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尽管我国涉及到招投标价格卡特尔的规范似乎不少,但与国外的立法相比,我国关于招投标价格卡特尔的立法较为落后,并且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效力层次低,缺乏权威性;内容简单、零散,缺乏统一性;规定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规制机关繁多,执法不统一。因此,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来完善我国招投标价格卡特尔的法律规制:第一,建立协调统一的法律规制体系;第二,完善配套立法;第三,规范招投标程序,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第四,建立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和竞标者信用登记制度;第五,完善招标投标的监督机制。第六,规定严厉的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