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大学治理的泛行政化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在我国大学自诞生以来—直受到政治的左右和摆布,大学发展较好的几个时期往往是政治弱化、政局动荡的时期。改革开放后,中国大学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大学终于在法律层面上获得了独立法人地位,并获得了七项办学自主权。但是这些权利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行政机关通过各种评估、评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的设立等行政手段加强对大学的管理和控制;在大学内部行政权力主导着大学的很多重大事务,这些都使得现阶段大学治理的泛行政化趋势日趋严重。中国大学治理的泛行政化问题日趋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到大学正常运行的方方面面,大学组织中普遍存在的泛行政化现象弱化了大学学术研究的本质。在大学中理应服从和服务于学术权力的行政权力喧宾夺主,成了大学发展的主导力量。大学作为崇尚科学、追求理性的组织,在行政力量的主导下正在逐渐丧失它所固有的自由、独立和批判的精神,这正如钱学森所说:“现在中国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没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的东西,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这是很大问题”。在我国大学治理过程中,违背大学运行的独特规律,而以行政手段和等级制度来配置高等教育资源的行为加速了我国大学的泛行政化。大学治理的泛行政化不仅影响到大学的健康发展,而且影响到国家的创新能力和总体实力的提高。在今天我国大学的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科层制”、教育行政部门过多干预大学的自主权、大学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失衡等都是泛行政化的真实写照。我国大学泛行政化问题不仅表现在外部行政机关对大学办学自主权的干预,还表现在大学内部管理模式上的行政权力挤占学术权力等很多方面。导致我国大学治理的泛行政化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分析法律方面的原因。笔者从大学泛行政化的基本特征入手,分析泛行政化与正常行政管理的区分。通过深入分析我国大学的法律地位引出我国政府与大学关系的症结所在。从深入剖析我国现阶段大学泛行政化的主要表现和法律方面的成因入手,提出治理大学泛行政化的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