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律师的功能,是指律师这一行业在社会中因其职业特点、运作优势和自身的独特地位对社会生活各方面已经及应该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律师在现代社会具有多种功能,例如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功能、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功能、促进法律实现功能、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等,而考察律师的起源,律师最早是从辩护人发展而来,因此维护人权始终是律师的基本功能和神圣使命。可以说,律师应人权而生,人权精神即是律师职业存在的前提和价值。人权是人仅凭其作为人就应当享有的权利,它强调人的自由、平等和人的尊严,从而使人成其为人,人权精神是人类现代文明的精神支柱,正是这一精神引导着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人权又往往是相对于公权力的,公权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维护安全与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但是公权力天然具有的强制力、权威性却使其最容易成为人权的侵害者,因此人类发明了民主与法治来约束公权力的恣意。律师作为法治结构中的一环,基于其民间性和独立性的特点,正是私人利用法律与公权力对抗的武器,律师的参与增加了司法程序的民主性和透明性,保证了程序参与者的参与有效性,对公权力的滥用构成制约,从而能够有效地维护人权。律师既是民主的促进者,又是法治的构建者,更是人权保障的身体力行者。本文旨在以维护人权为视角探讨、检视律师的功能,说明维护人权是律师的职业使命,并进一步探讨律师维护人权功能得以发挥的社会条件,进而分析我国现阶段律师维护人权功能发挥的现状和制约因素,并提出完善律师维护人权功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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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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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和谐语境下法治农村建设中律师功能的探索[J].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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