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目前,热门的网络保险频频发生假保单案件,在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到保护。想要解决网络假保单问题,本文认为应当首先明确网络保险业各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地位为侵权方的法律责任承担找到法律适用的依据。其中,网络保险交易平台在网络保险交易过程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是网络保险经营者与在线消费者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中介”。因此,我们极有必要围绕网络保险交易平台与网络保险经营者及在线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阐述、分析。全文分为三章:第一章是网络保险相关概念介绍。第一节简要介绍了网络保险的概念,及目前主要销售的网络险种,说明了目前我国网络保险业的发展现状。第二节对我国网络保险存在的网络假保单这一问题进行介绍,重点说明了网络假保单案的特点和产生的主要原因。第二章是讨论网络交易平台的定位与责任。针对网络假保单案件的不断出现,网络交易平台作为网络保险相关“中介”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为了明确网络假保单的责任主体,本文先对网络保险交易平台进行了分类。其次,分析了网络保险交易平台在不同类型下的法律定位及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在类型确定且权利义务明确的前提下,网络保险交易平台对网络假保单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不过本文认为,为了促进网络保险交易平台的发展,网络保险交易平台在“非故意”情况下,应当采取“限制责任说”。第三章是关于防范网络假保单建议。主要从网络保险交易平台提供商、政府、在线消费者三个角度提出具体措施的建议。本文认为,网络假保单之所以有生存的空间,是未形成“网络假保单防范网”,因此建议应从网络保险平台提供商、政府、个人三方面分别着手,以形成防范合力,共同抵御网络假保单案件的再次发生。作为网络保险交易平台提供商,应以事先预防为主,加强资格审核的义务,辅以平台之间的合作与职业道德培训。作为政府部门,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辅以监督监管监控及必要的处罚,加大售假者的“违法成本”。作为在线个人消费者,应提高防范网络假保单的意识,加强防范网络假保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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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网络保险交易平台论文; 网络假保单论文; 消费者保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