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现代信息技术和全球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仅给市场经济带来了一种新的交易形式——电子商务,而且给法律界带来了一个全新的概念——电子证据。但我国的诉讼法领域和证据法体系中很少有关于电子证据规定。可以说,电子证据的出现给现有的证据体系和民事诉讼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纳入了我国法律修改议程表之际,笔者在对国外对电子证据的相关规定和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进行比较分析后,结合我国关于电子证据的立法现状和相关的司法实践,对电子证据的基础理论和实践运用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本文分五章对电子证据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第一章:电子证据概述。这一章是本文最基础的部分,只有对电子证据的概念进行界定之后,文章后面的论述才能够有的放矢。本章主要介绍了电子证据的概念、特点和分类这三个基本问题。第二章:电子证据的法律属性。这是本文重点部分之一,主要是解决电子证据应该归入何种证据种类的问题,是对电子证据其他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的前提所在。本章通过对介绍各国立法对电子证据的承认和理论上关于电子证据属性的相关学说,经过分析研究,最后对我国民事电子证据的独立化进行了全方位的论证。第三章:电子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分析。这两个方面是我国在对电子证据进行研究所面临的最大的挑战。电子证据的可采性是指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资格问题。笔者主要从分析电子证据的可采性规则和传统证据规则的冲突和比较国外对该冲突的不同处理方式入手,讨论我国民事诉讼领域电子证据的可采性问题。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则指要认定电子证据本身或者电子证据与案件中其他证据一起能否证明待证事实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证明待证事实。笔者通过介绍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电子证据证明力认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影响电子证据证明力的相关因素对电子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分析研究。第四章:电子证据的运用。本章主要是解决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首先,从电子证据的收集的一般原则、收集主体和收集对象对电子证据的收集这一重要步骤进行了全面地论述。同时,对电子证据的固定和保全这一特殊问题也进行了简要地介绍。其次,本章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的内容和方法也进行了较完整地论述。第五章:电子证据体系的构建。这是全文的核心和本文最终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首先对电子证据在我国的立法现状进行评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电子证据体系构建的指导思想和模式进行分析和选择,最后结合文章前四个部分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电子证据的相关规则进行了重新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