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一方面可转换债券是固定收益类证券,它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利息率,投资者每年可以获得固定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利按照约定的条件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使可转换债券具有股票属性。通过行使转换期权,可转换债券投资者可以充分分享发行人业绩增长和股票价格的增长潜力。发行人具有的权利包括:资金、附条件股权、赎回权等;投资者具有的权利则包括:债权、转股权、回售权等三种权利。股票价格的波动会影响可转换债券的期权价值和转换价值,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转股、强制赎回都会影响到股票价格的波动。而两者关联性的强弱又会受到资本市场是否有效和可转换债券股性强弱的影响,资本市场有效时套利活动的进行使二者联系紧密,无效时二者价格就会偏离均衡;可转换债券的股性强弱受到发行公司基本面、宏观经济环境、发行条款设计等因素影响,股性强的可转换债券其价格与基础股票价格相关性强,否则较弱。本文通过对可转换债券指数、转债平价指数和基础股票指数进行因果检验、协整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发现可转换债券指数和基础股票指数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转债平价指数和基础股票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三者之间也具有协整关系;可转换债券指数和转债平价指数是基础股票指数的格兰杰原因,反之却不成立;在价格发现功能中转债平价指数发挥主导作用,尽管如此,基础股票指数对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冲击还是非常显著,因此也不能忽略基础股票对可转换债券的作用。两者的相关性对可转换债券投资有深远的影响,直接持有可转换债券投资是根据股价上涨时会带动可转换债券价格上涨的原理进行投资;利用两者的价格关系可以进行对冲套利操作,达到防范风险、获取利润的目的;在投资组合中加入可转换债券可以将有效边界向上拓展,优化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