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

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

论文摘要

从认识论层面上看,找寻到事物的本质是非常困难的,对本质的研究常会陷入“贫困”,变成一种不会结出果实的方法。因此,在寻求真理的道路上,我们应摈弃本质主义方法。但是,人类的认识又不能不力求形成具有一定深度的成果。为解决这一两难问题,我们可以考虑赋予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以接近本质的意义,这种接近本质的属性可被称为“特质”。将特质引入经济法研究领域后,可发现,经济法的特质是不同于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体现出经济法的存在价值,能解释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包容性和基础性,从而使其能够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的属性。经济法特质是经济法能够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依据。整个经济法学实质上就是研究和揭示经济法特质的学科。中国经济法学发展至今,有关经济法特质的探讨,大多融入对经济法本质等论题的研究之中,专门性的研究实属凤毛麟角。在其他将经济法视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大陆法系国家中,专门讨论经济法特质的研究文献也十分匮乏。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深化对经济法特质的理论探索,从而增加实证的理论依据和证伪的批判素材。部门法的产生与发展建基于特定的社会关系并旨在处理由该特定关系引发的特定问题。自经济法产生伊始,无时无刻不与处理国家(而不仅仅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问题紧密联系。正确认识市场经济中的国家与市场关系,直接关涉到经济法的价值选择与存在意义。“经济法的特质是什么?”这一问题实际上就是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对经济法特质的探讨即对国家与市场关系的研究。正确的观点必须预设一定的理论框架,开放社会理论为认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提供了较优的理性分析工具。开放社会和封闭社会不仅是具体的社会类型,也是不同社会秩序得以筑基的思想架构。开放社会的理论基础是批判理性主义的科学哲学,封闭社会的理论基础是历史决定论和本质主义。开放社会理论为合理分析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提供了绝佳的注脚。市场机制有其内在缺陷,国家干预的“有形之手”也不能被盲目崇拜,市场原教旨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都是典型的封闭社会思维模式。究竟是采取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还是对市场进行国家干预?这二者之间常常发生冲突,要抉择何者更优是不可能的。在开放社会中,理想的国家干预和自由市场作用的程度范围不是由一成不变的原则来决定的,而必须依赖尝试与失败,总结经验教训,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以使国家和市场的作用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合力。只有通过经济法制规范政府的行为,确认市场的作用范围,才能在治理市场失灵时更有效地防止政府失灵,从而跳出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陷阱。这也意味着,经济法需直面并回应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因此,封闭社会和开放社会对如何处理国家与市场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直接催生和发展了经济法,且产生了不同的经济法学理论。在封闭社会中,国家干预论在经济法学界长期盛行。随着社会逐渐走向开放,经济法放弃了对国家完全理性的美好预期,开始强调国家或政府理性的局限性,经济法学界中“需要国家干预说”影响渐广。该学说一定程度上指明了经济法的发展方向。可见,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的过程中,经济法特质发生了变化,人们的理性认识也随之变化。依据所存在的不同社会类型和思维方式,经济法的特质可具体分为封闭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和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封闭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在该社会类型中,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是它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随着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演变,经济法的特质只有顺应变化,才能既防止市场的自我颠覆,又防止国家对市场的颠覆。经济法特质发生跃迁的同时,其具体内容也日益丰富。开放社会中经济法的特质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干预市场以弥补市场失灵;二是国家对其不当干预经济行为本身的干预,即国家干预的自我修正。在该二元结构中,国家干预市场和国家对其不当干预经济行为本身的干预是处于同一层次的两类关系,它们并不绝然矛盾,更是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两类关系的共生共存反映了人类对自身建构的理性态度和谨慎心理。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与民法、行政法、社会法等部门法的特质存在着显著的区别。经济法特质的变化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诸理论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就调整对象而言,经济法不仅要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也要调整一定范围的行政关系;就基本原则而言,国家干预法定原则和国家干预适度原则是开放社会中经济法的两个全新且不可或缺的基本原则。开放社会的经济法特质对经济法治运行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包括价值需求和制度需求两个层面。价值需求的对象包括了引导经济法实践的基本价值目标或理念,如经济自由、经济秩序、经济法治和经济民主等。制度需求的客体是契合了开放社会发展进程的一系列崭新的经济法实现机制,其中,较为重要的制度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经济宪政秩序的建立;经济法程序法制的构建;国家分权和限权制度的形成;经济立法、执法和司法公众参与机制的确立。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提炼经济法特质的理论准备
  • (一) 对"本质主义"分析路径的批判
  • (二) 特质的引入
  • (三) 经济法特质的概念
  • 二、研究经济法特质的国内外理论综述——兼论经济法特质的内涵
  • (一) 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法特质的探讨
  • (二) 经济法特质的内涵
  • 1.认为经济法需要回应国家与市场关系问题的主要学术观点
  • 2."国家干预"抑或"政府干预"?
  • 3.对经济法特质内涵的总结
  • 三、开放社会中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兼论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 (一) 研究角度和背景:开放社会
  • 1.开放社会的涵义及其理论基础
  • 2.开放社会与封闭社会
  • 3.开放社会与现代社会、封闭社会与传统社会
  • 4.开放社会背景下研究经济法特质的意义
  • (二) 开放社会中国家与市场的关系
  • 1.对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批判
  • 2.对国家图腾式崇拜的批判
  • 3.应然状态下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定位
  • (三) 从封闭社会到开放社会: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 1.经济法产生于封闭社会——兼谈国家干预论的盛行
  • 2.经济法发展于开放社会——兼谈需要干预论的兴起
  • 四、经济法的特质及其变迁
  • (一) 封闭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
  • (二) 经济法特质的变迁
  • (三) 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
  • 1.开放社会中经济法特质的二元结构分析
  • 2.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与民法、行政法、社会法特质的区别
  • (1) 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与民法特质的区别
  • (2) 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与行政法特质的区别
  • (3) 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与社会法特质的区别
  • (四) 变迁后的经济法特质对经济法主要理论问题的影响
  • 1.变迁后的经济法特质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影响
  • 2.变迁后的经济法特质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影响
  • 五、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对经济法治运行的价值和制度需求
  • (一) 价值需求
  • 1.经济自由
  • 2.经济秩序
  • 3.经济法治
  • 4.经济民主
  • (二) 制度需求
  • 1.经济宪政秩序的建立
  • 2.经济法程序法制的构建
  • 3.国家分权和限权制度的形成
  • 4.经济立法、执法和司法公众参与机制的确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相关论文文献

    • [1].论开放社会中行政参与的合理界限[J].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01)
    • [2].开放社会理论视角下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J]. 教育与职业 2013(14)
    • [3].浅谈开放社会视角下的科技创新——以波普为例[J]. 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1)
    • [4].开放社会与网络发展——关于开放社会理论与自由软件运动的思考[J]. 传媒与教育 2017(01)
    • [5].教育能对人的幸福做些什么[J]. 教育科学研究 2008(01)
    • [6].寻求更加有效的犯罪治理——走向国家与社会合作共治[J]. 甘肃理论学刊 2015(01)
    • [7].论开放社会中行政参与的合理界限[J].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4(04)
    • [8].论开放社会的边界效应[J]. 东疆学刊 2008(01)
    • [9].街区制、空间重组与开放社会的治理[J]. 社会主义研究 2017(06)
    • [10].论开放社会的公民教育[J].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02)
    • [11].论开放社会中的社会治理[J].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1)
    • [12].服务型政府的本质与理论渊源[J].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4)
    • [13].开放社会与图书馆发展[J]. 中国图书馆学报 2020(01)
    • [14].英国巨石阵与开放社会理念[J]. 博物馆研究 2017(03)
    • [15].由“封闭社会”通向“开放社会”——从柏格森、波普尔到索罗斯[J].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 2009(05)
    • [16].开放的社会和封闭的心灵(下)[J].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6)
    • [17].马克斯·韦伯和卡尔·波普尔的历史模型[J]. 法制现代化研究 2015(00)
    • [18].经济与文化交流是中国传统文明实现进步与强盛的基础[J].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03)
    • [19].索罗斯的资源诅咒理论及对我国的启示[J].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4(05)
    • [20].开放的社会和封闭的心灵(上)[J].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5)
    • [21].科技创新的责任治理:从开放科学到开放社会[J]. 科研管理 2019(12)
    • [22].开放社会中的教育分配正义及其困境[J].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7(06)
    • [23].法社会学研究的开放视角[J]. 湘潮(下半月) 2013(02)
    • [24].波普尔政治哲学溯源[J]. 经济研究导刊 2009(10)
    • [25].中国应试教育体制改革:治标更要治本[J]. 现代教育科学 2018(05)
    • [26].波普的开放社会理论[J]. 北方论丛 2011(02)
    • [27].中国宏观经济三大转型分析[J]. 中国城市经济 2010(09)
    • [28].开放社会中的开放大学[J].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16(01)
    • [29].中国应试教育体制改革:治标更要治本[J]. 现代基础教育研究 2018(03)
    • [30].索罗斯开放社会观对中国教育梦的借鉴意义[J]. 传承 2014(04)

    标签:;  ;  ;  ;  ;  ;  

    开放社会中的经济法特质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