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害关系人之视野解析公司分立

从利害关系人之视野解析公司分立

论文摘要

公司分立(台湾地区称为公司分割)不同于公司合并,系为因应景气、或其组织之过度膨胀乃至业务分化过于复杂,而为之一种公司组织调整之考量。法国早在1966年建立公司分立法制;1986年欧盟理事会通过《公司法第六号指令》【Sixth Council Directive of 17 December 1982(82/891/EEC)Based onArticle 54(3)(g)of Treaty,Concerning the Division of Public Limited LiabilityCompanies】;英国于1987年制定《公司合并与公司分立》;澳洲于1993年制定《资本公司分立法》;德国于1994年制定《企业组织再造法》;韩国于1998年;日本于2000年,均先后分别订立公司分立法制;台湾地区亦于2001年《金融控股公司法》导入公司分割法制(我国称公司分立),同年年底台湾《公司法》也正式引入公司分割制度。我国早于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公司法》第七章即增订公司分立规定,并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又原国务院证监委与原国家体改委联合颁发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也都明文允许上市公司的分立行为。原外经贸部与国家工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更是明确适用于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分立。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69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其章程中载明公司可以依法分立的条款。然而在2005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公司法》中,第九章改为“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其中关于公司分立的条款有第176条和第177条、第180条共三条。惟若与邻近我国之亚洲国家,如韩国、日本,甚或与美国各州或欧盟主要成员国之相关立法和判例相比,得知我国关于公司分立法制的设计,过于原则性规定,以至于实践性较为可议,甚或由于相关公司分立法制七零八落散在不同法规及部门规章之间,忽略法律统一性的要求,盖公司法是调整公司法律关系的法规范,对于具有相同经济效果之企业组织再造活动,基于相同的价值判断,原则上应设定相同的法规范,以求法律制度的公平性。其次,由于公司分立主要涉及「公司高管」与「公司股东、债权人及職工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纠葛,如何平衡上述二部份人的利益,诚为难题。企业的本质在于追求利润,倘若公司高管经营得法获利颇丰,则公司利害关系人等必也同蒙其利为其所是祷,自不待言。然严格而论,上述二部份人的利益实为互相对立,从公司高管之角度视之,不论其使用公司分立的动机为何,无不希望使用公司分立制度时,在经济上总盼能节省商业成本,于时间上祈收速战速决之效以掌握商机。例如,设计适当之股东会决议门坎;或提供当公司只做轻微组织变动时,给予较简便的公司分立程序,可不经由股东会决议,仅需经营团队董事会决议、、、等是。否则繁冗的公司分立程序,将不可避免重蹈公司合并因实行成本过高而无人敢用的覆辙。按是否采用公司分立,公司高管仍握有绝对的主动提案权,相对于公司利害关系人股东,仅

论文目录

  • 中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动机与目的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范围
  • 第三节 论文架构
  • 第二章 解析公司分立
  • 第一节 定义公司分立
  • 第一项 公司分立的本质
  • 一、人格分裂说
  • 二、现物出资说
  • 第二项 比较法上公司分立的定义
  • 一、德国学者公司分立的定义
  • 二、欧盟公司法公司分立的定义
  • 三、台湾地区《公司法》公司分立的定义
  • 第三项 我国公司法公司分立的定义
  • 第二节 类型化公司分立
  • 第一项 公司分立之类型化
  • 一、美国法之分立类型
  • 1. Spin-off
  • 2. Split-up
  • 3. Split-off
  • 二、吸收分立与新设分立
  • 三、人的分立与物的分立
  • 四、消灭分立与存续分立
  • 五、非按份型分立与按份型分立
  • 六、共同分立
  • 第二项 比较各国分立类型之立法例
  • 第三节 类似制度之比较
  • 第一项 与营业让与之比较
  • 一、在民法上的意义
  • 二、在公司法上的意义
  • 三、比较分析
  • 第二项 与现物出资之比较
  • 第三项 与分拆上市之比较
  • 第四节 公司分立的基本程序
  • 第一项 公司分立文本类的作成
  • 第二项 意思决定机关的决议同意
  • 第三项 公司分立的信息公开
  • 第四项 抵缴财产的查核或调查程序
  • 第五项 公司分立登记
  • 第三章 分立程序中公司高管的权责与少数股东之保护
  • 第一节 公司高管的范围
  • 第二节 董事的权责
  • 第一项 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的规范
  • 一、国外立法例的观察
  • (一) 美国公司法
  • (二) 台湾地区公司法
  • 二、我国公司法
  • 第二项 利益冲突与回避
  • 第三项 幕后董事
  • 第四项 独立董事
  • 第三节 独立专家
  • 第一项 国外立法例的观察
  • 一、欧盟公司法
  • 二、台湾地区
  • 第二项 我国公司法
  • 第四节 监事
  • 第五节 少数股东之保护
  • 第一项 决议程序的保护措施
  • 一、强化股东的信息取得权
  • (一) 公司法
  • (二) 证券法
  • 二、股东会决议要件
  • 三、限制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行使
  • 第二项 持异议股东收买请求权之赋与
  • 第六节 简易分立制度的引进
  • 第一项 国外立法例的观察
  • 一、欧盟
  • 二、日本
  • (一) 就被分立公司而言
  • (二) 就承受公司而言
  • 三、韩国
  • 第二项 我国是否应引进简易分立制度
  • 第四章 债权人及职工之保护
  • 第一节 资产与债务之分配
  • 第二节 公司分立债权人之保护
  • 第一项 国外立法例的观察
  • 一、日本
  • 二、德国
  • 三、欧盟
  • 第二项 我国有关债权人保护之机制-新旧公司法之对照
  • 第三项 我国债权人保护机制之检讨
  • 第三节 公司分立职工之保护
  • 第一项 职工也是利害关系人
  • 第二项 劳动契约的承继标准:日本《公司分割劳动契约承继法》之观察
  • 第三项 职工权益保护
  • 一、职工之信息取得权
  • (一) 分立信息之通知对象
  • (二) 分立信息之通知期限
  • (三) 分立信息之通知内容
  • 二、职工之异议权
  • 三、职工之资遣费请求权
  • 第五章 上市问题与租税优惠
  • 第一节 下市或上市
  • 第一项 公司分立与股价之关系
  • 第二项 参与分立公司上市标准
  • 一、日本法之观察
  • (一) 平成13 年(公元2001 年)4 月1 日以前
  • (二) 平成13 年(公元2001 年)4 月1 日以后
  • 1、采新设分立所设立之新设公司的上市标准
  • 2、采吸收分立之继受公司为上市公司的上市标准
  • 3、采吸收分立之继受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的上市标准
  • 4、采分社型分割(物之分立在日本称为「分社型分割」),以承继上市公司营业为主要营业之新设分立或吸收分立之公司的上市标准
  • 二、我国台湾地区之现状
  • (一) 台湾地区《企业并购法》制定前
  • (二) 台湾地区《企业并购法》制定后
  • 1、被分割公司之继续上市(柜)及终止上市(柜)
  • (1) 被分割公司之继续上市(柜)
  • (2) 被分割公司之终止上市
  • A、上市(柜)公司分立后之实收资本额不符合申请上市(柜)之规定者
  • B、上市公司之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
  • C、上柜公司之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
  • D、被分割上市(柜)公司分立后,自愿欲申请终止上市;或该公司因分割全部营业或财产而归于消灭之情形
  • 2、分割后承受公司之简易上市(柜)
  • (1) 分立后承受公司为新设公司
  • A、若被分割公司办理减资,且其股东结构与分割受让之新设公司完全相同
  • B、被分割公司未办理减资或仅办理部份减资
  • (2) 分立后承受公司为既存公司
  • 3、投资控股公司之上市(柜)
  • 第三项「物之分立」与「股权分散」的对立
  • 第四项 我国现状
  • 第二节 租税优惠
  • 第一项 日本税法
  • 一、被分割公司持有承受公司股权5096以上但是未满10096
  • 二、分割当事公司为达共同经营之目的而实行分割
  • 三、被分割公司为承受公司10096之控股公司
  • 第二项 我国台湾之现状
  • 第三项 我国现行规定
  • 第六章 公司分立案例评析
  • 第一节 我国公司分立之案例
  • 第一项 TCL 移动分立之谬误
  • 一、TCL 移动分拆之背景概述
  • 二、TCL 移动分拆之目的
  • 三、所采取之分拆路径
  • 四、个案评析
  • 第二项 房产公司分立之租税优惠
  • 一、分立之背景概述
  • 二、分立之经济目的
  • 三、分立之类型
  • 四、分立之客体
  • 五、个案评析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公司分立之案例
  • 第一项 宏碁与纬创之分立案
  • 一、宏碁分立之背景概述
  • 二、宏碁分立之目的
  • 三、宏碁分立之历程
  • 四、分立之客体
  • 五、分立之类型
  • 六、个案评析
  • 第二项 和桐化学分立案
  • 一、和桐化学分立之背景概述
  • 二、和桐化学分立之目的
  • 三、和桐化学分立之历程
  • 四、和桐化学分立之客体
  • 五、和桐化学分立之类型
  • 六、个案评析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主要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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