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净现值法则是企业进行资本预算的基本法则。净现值法则的运用需要决策者掌握现金流量和资本成本的相关信息。然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不断分离,作为具有资本优势的所有者通常难以获取关于投资项目的真实信息,这就限制了所有者运用净现值法则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处于信息劣势的所有者应当如何作出自己的资本支出预算?传统的财务理论似乎没有给出答案。另一方面,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伴随着人力资本观念的不断深化,以人为本的人本管理思想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并逐渐深入人心。“以人为本”,从财务上来解释就是要以人为资本,就是要把经营者看成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就是要让经营者参与企业收益的分配。然而,由于人力资本属于无形资本的范畴,其在计量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人力资本有多大?应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企业收益的分配?这在理论上似乎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站在所有者的角度,以企业理论为基本理论,以最大化所有者的预期效用为基本目标,并将资本预算与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结合起来考察,以期设计出一套激励制度,从而解决所有者的资本预算问题和抑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一、本文的结构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主要是介绍研究背景、目的、该选题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思路。该部分对国内外文献作了一个简单的回顾,并分析了其中的不足之处。从国外研究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没有把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纳入他们的分析框架;从国内研究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没有意识到信息不对称在资本预算和收益分配中的重要性,从而导致了研究结论的片面性。本文在研究内容上不仅包括所有者的资本预算问题,而且还包括所有者应如何与经营者签定收益分享合约的问题。本文以所有者分配给经营者的资本量和赋予经营者的收益分享比例为内生变量,通过最优化求解的方式进行研究。从研究方法上来看,这属于演绎法。本文的研究思路是:所有者首先制订一个关于资本预算和收益分享的合约框架,而后,通过经营者所汇报的项目质量来决定资本分配量和收益分享比例。这种通过经营者的选择来获取关于项目质量信息的思想,是对经济学中显示性偏好原理的一种应用。第二部分是理论基础部分。该部分首先介绍了企业理论的相关内容。企业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要素市场替代了产品市场,是因为要素的交易效率高于中间产品的交易效率。而在企业产生后,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也由于经营者工作的努力程度是难以考察的,从而常常引起经营者的出工不出力的现象,这种现象便是所谓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得最终的均衡结果与帕累托最优之间产生差异,形成内生交易费用,严重地阻碍了企业的发展。这就需要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通过合理地界定企业各方的所有权,来降低这种内生交易费用的发生。第三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在这一部分中,笔者通过模型最优化求解的方式,得出了关于资本预算和收益分享的结论。在资本预算方面,本文认为,当总部不能免费获取项目的真实信息以及不能有效地考察分部经理的努力程度时,总部应制定一个高于资本成本的门槛利率,以此来作为项目投资的选择标准。该门槛利率首先应随着项目真实质量的提高而在边际上不断增大,当项目真实质量达到某一临界水平后,由于分部经理的利益通过一份收益分享合约与总部绑定起来,因而,随着项目真实质量的继续提高,该门槛利率随着这种提高而在边际上有所降低。在收益分享合约方面,本文认为,当项目质量不高时,所有者仅仅应该支付给分部经理固定的工资性收益,而当项目质量高于某一临界水平后,则应该赋予分部经理分享企业剩余的权利,并且该权利随着项目真实质量的提高而增大。另一方面,当分部经理参与企业剩余的分享后,其工资性收益将随着项目真实质量的提高而减小,从而使得分部经理承担了更大的不确定性。事实上,这是一种关于收益分享和风险分摊的两难境地,而最终的合约选择则是这种两难境地的有效折中。第四部分研究的是模型应用。该部分主要研究本文的模型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应用。本文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是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而在总部将资本分配给分部经理之后,如何进行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就交托给了分部经理,因而,可以将这种分配资本的行为看作是企业控制权的转移行为。根据本文的模型,在项目质量不高时,分部经理只获取固定的工资性收益,并没有分享企业剩余的权力,此时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基本上是集中在总部手中的;而在项目质量很高时,总部分配一定量的资本给分部经理,赋予其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企业内的所有权是分散并且对称分布于总部和分部经理之间的,这与古典主义关于治理结构效率的定义是吻合的。二、本文的主要结论本文认为,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不断分离,信息不对称在所有者财务中的重要性将不断提高。由于所有者处于信息劣势,无法利用传统的资本预算法则来决定其资本支出,他们只能通过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来抑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这种制度安排应包括资本支出和收益分享两个方面。本文关于这种制度安排(或合约选择)的主要结论是:本文认为,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不断分离,信息不对称在所有者财务中的重要性将不断提高。由于所有者处于信息劣势,无法利用传统的资本预算法则来决定其资本支出,他们只能通过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来抑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这种制度安排应包括资本支出和收益分享两个方面。本文关于这种制度安排(或合约选择)的主要结论是:(1)当分部经理(经营者的代表)报告的项目质量很低时,总部(所有者的代表)不分配资本给分部,并且只赋予分部经理固定的工资性收益;(2)当分部经理报告的项目质量处于中等水平时,总部分配给分部少量资本,但分部经理仍然没有参与企业收益分享的权利,因为对于总部来说,此时赋予分部经理一定份额的分享比例的代价仍然大于其收益;(3)当分部经理报告的项目质量很高时,总部将分配更多的资本给分部,同时提供给分部经理参与企业收益分享的机会,并且其分享比例随着报告质量的提高而增大,但工资性收益却不断减少;(4)在考虑到分部经理“自立门户”的可能性后,总部为了挽留住分部经理就有可能需要额外地支付一笔费用,这种支付是一种或有支付,类似于期权激励。三、本文的创新点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如下:(1)本文的模型引入了信息不对称因素,并将所有者的资本分配额和赋予经营者的收益分享比例内生在模型中;(2)本文的模型解释了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会同时存在固定的工资性收益,或有的分享利润性收益以及期权收益;(3)按照本文的模型,站在所有者的角度,并非所有的分部经理都能视为人力资本所有者,这主要取决于项目质量的好坏;(4)根据本文的扩展部分,可以得出,期权收益仅仅是总部为了挽留住分部经理而承担的一笔或有费用,它是一种有效地激励分部经理努力工作的办法,但期权收益本身并非属于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部分;(5)将本文的模型加以引申,便得出了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结论。本文认为,在项目质量不高时,分部经理只获取固定的工资性收益,并没有分享企业剩余的权力,此时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基本上是集中在总部手中的;而在项目质量很高时,总部分配一定量的资本给分部经理,赋予其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企业内的所有权是分散并且对称地分布于总部和分部经理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