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不断健全,近年来党中央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要将“GDP”的成果体现到人民生活中来,民生问题作为考核政绩的决定性指标的提出,而政府组织结构的变革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治道进程不可逾越的关键所在,政府结构弹性化、组织形态的扁平化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争相改革的方向,现在我国公安机关体制的改革也正在不断深入。特别是近几年来,如何推进警察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日益成为大家注意的焦点,所以这不光要求我们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机构为打击犯罪服务,从民生问题出发,更要服务大众。基层公安司法鉴定机构应深刻认识这种趋势、把握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体会到稳定领域的具体表现,在提供传统公共安全服务的情况下,创新机制,适应发展和谐社会要求,应具备哪些新的服务功能,基层公安机关才能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达成和谐,全面完成历史使命。我国的公安机构的设置落后,机构臃肿,建设薄弱是困扰公安鉴定机构跨越式发展的瓶颈。现今的公安司法鉴定机构一直以龙头老大的位置立足于各种司法鉴定之中,鉴定机构数量少、人员少,对于现今广东地区涉及案件侦破需求大量的基层检验鉴定技术人员来说,现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数量简直是杯水车薪,难以应付日常的公安工作,领导对于科技工作者的不重视直接导致了鉴定技术人员待遇不高,职称未与工资挂钩,基层技术员只是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没有休假制度的保障、没有相应的培训工作、这些情况直接导致了人员的工作热情不高、学术氛围不浓的情况也比比皆是,同时在鉴定科学的世界里,作为一门经验学科老一辈的工作经验和鉴定技术没有总结成经验手册和检验方法手册,没有得到有效的固定,更没有得到有效的传承,宝贵经验的流失等问题大量的存在,鉴定技术的创新裹足不前的这些因素都影响着公安司法鉴定技术的可持续发展,更谈不上跨越式发展。本文从研究公安司法鉴定机构设置入手,剖析了当前广东公安司法鉴定机构落后的现状及原因,深刻分析了其中影响人才格局、科学发展、学科专业管理,提高公安司法鉴定机构的各个方面的改革,利用改革的思想制定机制,规范管理,利用案例分析法分析研究对策,强调规范化建设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利用博弈理论、“企业化管理”等竞争理论分析机构改革来促使在公安鉴定机构中各个模块的竞争性关系来达到“纳什均衡”,实现各自的“帕累托最优”,利用建立高效的绩效考核体系来提高绩效管理,实现公安司法鉴定机构为人民服务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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