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住房问题在我国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为了探究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住房权的宪法保护”进入我们的研究视野。住房权是“人人享有的能维持其有尊严地生活的最低限度的居住的权利”。“住房确保权”、“住房公平权”、“住房舒适权”是住房权的基本内容。住房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住房权的宪法保护具有理论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住房权属于社会权范畴,它具有双重权利属性,以积极权利为主,消极权利为辅。因此,需要国家也履行积极保护和消极尊重双重义务,其中尤以履行对弱势群体的积极保护义务为重。我国住房权至今未入宪,为促进公民住房权的实现,建议以宪法明文规定或宪法解释的方式尽快使其成为宪法上的权利。我们同时应根据宪法人权条款上隐含的住房权保护精神,早日出台我国的住房法,并借鉴域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完善针对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为了更好地救济住房权,有必要在中国建立司法化的违宪审查制度,当然这可能需要待以时日,现阶段,“合宪解释”可成为住房权的宪法保护在中国得以实现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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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引言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一) 理论意义(二) 实践意义二、研究现状(一) 国内研究现状(二) 国际研究现状三、本文要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第一章 住房权的界定一、住房权的概念(一) 住房权的含义(二)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二、住房权的内容(一) 联合国的规定(二) 住房权的基本内容第二章 住房权为什么需要宪法保护一、住房权宪法保护的必然性(一) 住房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二) 基本人权需要宪法保护二、住房权宪法保护在我国的必要性(一) 有利于解决“住房”民生问题(二) 有利于实现“和谐社会”目标(三) 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四) 提高住房人权意识的需要(五) 完善宪法的要求第三章 住房权宪法保护的国家义务一、住房权的性质(一) 住房权属于社会权范畴(二) 住房权的双重权利属性二、国家对住房权的义务(一) 联合国的阐述(二) 住房权对应的国家义务第四章 我国住房权宪法保护的展望一、在宪法的框架内确认住房权(一) 住房权应当入宪(二) 住房权入宪的方式选择二、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完善住房权立法(一) 我国住房权立法的意义(二) 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国住房权立法的建议三、在司法化的违宪审查制度下救济住房权(一) 违宪审查司法化使住房权得到最有效保护(二) 通过司法途径保障社会权是社会权宪法保护的发展趋势(三) 我国应向违宪审查司法化方向努力四、在合宪解释的路径下有效实现住房权(一) 合宪解释的必要性(二) 合宪解释是现阶段我国住房权宪法保护的基本途径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出版或发表的论著和论文致谢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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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住房权论文; 宪法保护论文; 基本人权论文; 国家义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