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信用证在为国际贸易带来生机的同时,也不可避免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果。信用证业务的独立抽象原则,既给单据交易提供了可能,也为信用证欺诈创造了条件,同时,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也提高了制止欺诈的难度。一直以来,基于信用证交易而产生的欺诈案子举不胜举,除了通过在交易中采取措施防止欺诈外,各国都先后以法律手段制止欺诈的得逞。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欺诈例外原则”的产生及其应用,由于各国的法律体制不一样,法官的断案方法也不同,在各国的适用情况是各有特色。尤其是我国的法院往往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对受害人的保护走过头,毫无顾忌的随意颁发止付令,导致银行对外开立的信用证无法付款,损坏其声誉。所以当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的时候,并非只是根据法律机械的判决那么简单。更何况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对信用证欺诈缺乏具体法律规定的国家。法院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有相关信用证的专业知识,还要运用有限的法律依据,理解法律的真正意图,结合国际惯例和外国的判例,平衡各方利益,以达到恰当处理信用证欺诈案的目的。鉴于此,本文总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将对信用证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阐述,明确信用证的法律性质和包含的法律关系。第二章将讨论信用证欺诈产生的原因、种类和危害。第三章将讨论欺诈例外原则理论及其司法实践。第四章将在前三章的基础上,以相关案例的判决为背景,重点讨论我国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该注意的问题。并在第五章进一步揭示我国当前信用证欺诈司法救济的缺陷,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因此,整篇文章将围绕信用证各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论述,逐步深入,以达到正确理解信用证和信用证欺诈,认识相关法律问题,明确当前司法救济存在的缺陷,使之对法院处理该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论文目录
摘要英文摘要前言第一章 信用证的相关问题概述第一节 信用证的定义与法律特征一、信用证的定义二、信用证的法律特征第二节 信用证包含的法律关系一、买方与卖方的买卖合同关系二、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三、开证银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四、开证银行与中介银行之间的代理关系五、中介银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第三节 信用证制度的法律基础第二章 信用证欺诈第一节 信用证欺诈的定义第二节 信用证欺诈产生的原因一、自身运行机制导致的欺诈二、缺乏对惯例的了解第三节 信用证欺诈的种类和形式一、由受益人做出的欺诈二、买方实施的欺诈三、由第三方实施的欺诈四、申请人伙同受益人做出的欺诈第四节 信用证欺诈的特点第五节 信用证欺诈的危害一、买方和卖方其中之一成为受害人二、对银行的危害三、对交易中其他当事人的危害第三章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理论与实践第一节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及其基础理论第二节 欺诈例外原则的司法实践及国际商会的态度一、欺诈例外在英国二、欺诈例外在美国三、国际商会对欺诈例外的态度第三节 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所面临的困境第四章 我国法院处理信用证欺诈案涉及的主要问题第一节 我国关于信用证欺诈的相关法律第二节 法院处理信用证欺诈时该如何适用程序的问题第三节 我国法院该如何对待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第四节 如何认定信用证欺诈以及举证责任和举证标准第五节 如何保护信用证项下汇票善意持有人的权利第六节 信用证欺诈的后果由谁承担——银行的尴尬地位第五章 完善我国对信用证欺诈的司法救济第一节 我国信用证欺诈司法救济的基本内容第二节 当前司法救济存在的缺陷一、确定救济的范围不全面二、对于谁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止付令的规定有不妥之处三、没有明确信用证欺诈案该以谁为被告四、缺乏对举证责任的相关规定第三节 完善信用证欺诈司法救济的几点建议结束语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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