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证人证言,是一种沿用历史最为悠久的民事诉讼证据,曾经应用最为普遍和广泛。由于其对案件事实的反映最为直接与生动,在一些案件当中可以起到其他证据无法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证人证言容易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主观局限性,再加上我国在有关证人制度的立法上的缺漏与滞后,造成证人证言在司法实践运用中产生了诸多问题,以至于其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往往被忽视,使一些诉讼当事人的认识上产生误区,在民事诉讼中所应有的证据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作者从强化民事诉讼中对证人证言运用的角度出发,对证人证言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探讨,试图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促进问题尽快解决。首先,作者从宏观层面对证人和证人证言的概念及特征进行概括性描述,在分析证人与证人证言的关系基础上,总结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特点。其次,通过比较证人证言在中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从社会背景、证人制度以及证人证言的认证及运用等多方面分析了证人证言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被弱化和忽视的成因。最后,作者对我国现行证人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借鉴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具体的立法构想。本文最为突出的特点是:(一)采用比较的方法研究证人证言在中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是对古今中外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证人证言的地位进行比较分析,试图探究其发展的轨迹和特点。(二)文章不拘泥于理论研究,而是采用实证方法结合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对证人证言的地位进行论述,力求得出比较科学的结论。(三)本文结合作者的审判实践和经验,从法官的视角出发,总结了证人证言的认证规则和方法,对证人证言在民事诉讼中充分运用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四)本文以促进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改善为目的,寻求证人证言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被弱化和忽视的根源,提出了完善我国证人制度相应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