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詩經》是先秦一部很重要的典籍,它是歷代儒家研習的經典。自古以來都有優秀的學者從多個方面對它作了很好的研究,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但隨著大量地下材料的出現,先賢的某些解釋也有不盡人意之處。爲了更好地學習《詩經》,傳承中國的優秀文,化作者主要運用地下出土資料(主要是金文資料)对《詩經》的某些詞語進行新證。本文内容主要分爲四個部分。第一章主要對以前《詩經》新證有關的内容進行了一個簡單回顧,並且分析了隨著地下出土資料的增加,《詩經》新證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第二章主要講了《詩經》新證的兩种方法:一種是用出土古文字資料,一種是用非文字資料。並舉了一些他人新證《詩經》的例子來分別説明這兩類方法對《詩經》研究的必要性。第三章是全文的重點,主要是作者運用金文資料對《大雅》的某些詞句進行新證,或者用金文資料來反駁毛傳、鄭箋。比如“昭格”之“昭”,傳統的解釋都訓“明”,筆者通過較全面地分析金文“卲各”一語,認爲“昭格”之“昭”應當與“格”意義相近。“淑旂綏章”之“淑”,毛傳認爲指善。作者通過金文認爲“淑”應當指顔色而言。或者用金文資料來證明毛傳、鄭箋的正確。第四章主要是運用金文資料對《頌》這一部分的某些詞語進行新證,或證明毛傳、鄭箋之是,或者證明毛傳、鄭箋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