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桐城文派是由方苞始创,刘大櫆“继之益振”、姚鼐确立的文章流派。整个流派历时200余年,后续者达1200余人,传世之作多达2000余种。其时间之长,影响之大,在中国文章史上,乃至世界文章史上,都是罕见的。如此一个流传时间久,地域跨度广,作家人数多,成果丰硕的文学流派,其得以生长、发展、壮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作为桐城派始祖之一方苞,其所创立的“义法”说,所显示出来的合理性和拓展性,无疑为这一文派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理论生长契机。前人关于“义法”说从各个不同的侧面进行了阐释,通常的理解是将其视为中国古代文论中关于“文以载道”的延续,或将其阐释为“内容与形式”说,更有甚者,认为其是“文以载道”与“内容与形式”的综合。这些观点并不能说毫无道理,它们都从某一角度或者某一侧面涉及到“义法”说的涵义。而它们共同的缺陷则在于缺乏写作学视野的干预。桐城文派作为一个古文流派,其理论体系处处闪烁着写作学的光芒,由于缺乏从写作学的角度进行阐释,方苞“义法”说中所包含的丰富精微的写作理论长久被湮没。基于此,本文尝试着从写作学的角度来阐释“义法”说的涵义。在写作学视野的关照下,我们发现,方苞义法说的形成本身就是对当时AI写作作文化的感悟。正因为其感悟到了当时代的写作文化,为肃清前AI写作作流弊,方苞为古文创作立“法”,建立了一套契合古代散文发展的写作模型,其所总结的关于古文创作“义法”理论,体现出来的时空情绪、价值取向、思维方式,无一不是与时代节奏合拍的。从写作规范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义”,还是“法”都体现着深刻的写作美学精神。“义”所要求的“言有物”其间所包含的真、善、美,无一不是对高远博大的心灵空间的追求。“法”所包含的赋形思维原理体现着对清通流畅、快速时间感的追求,所包含的写作智慧更是一种生存智慧和生命智慧,它们都体现着对人类高远心灵空间和生命节奏的关怀和体认。方苞“义法”说并不仅仅囿于对行文过程的关照,更是关注写作主体心灵背景的建构以及文章图样的积淀,由此为“义法”提供了门径。从哲学高度审视,“义”和“法”的关系可以视为写作行为中“表达目的”与“表达方式”的知行的关系。此外,写作心灵背景的建构、文章图样的积淀,与“义法”又分别视为文章写作中另一层次上“表达目的”与“表达方式”的知行关系。从方苞“义法”说中,我们可以窥见一套完整的当代非构思写作学的理论雏形。五四时期,桐城文派被打为“桐城谬种”、“选学妖孽”,以“义法”为基石的桐城文派在时代的浪潮中轰然坍塌。当我们以冷静的眼光重新对其进行现代审视时,我们发现,其衰败不仅仅是历史的偏激,更有其自身理论存在的缺陷。这正是对古AI写作作学进行现代转换时,当AI写作作学所必须超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