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各行各业与世界的沟通、直接交往及规则的一致势在必行。与世界“接轨”,最主要的是法律规则的“接轨”,是法制环境和产业政策与国际社会(主要是西方国家)的兼容(不一定是相同)。广播电视业同样如此。近年,广播电视的产业属性已经确立,作为一种产业,以法治业是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法对广播电视产业的产权关系、市场关系、利益关系、经营规则进行规范,保证了广播电视产业的健康发展,健全的法制还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创造了健康、公正的外部环境,法制越健全越有利于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没有有效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不可能保障广播电视产业的正常发展。而从我国现状来看,广播电视的法制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推进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工作非常重要。本文分成四个部分对我国广播电视法制建设进行论述,首先分析了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原因和意义,结合世界各国进行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普遍原因和中国的特殊意义,然后回顾了我国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进程,并对现有的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立法层次和内容层次进行论述,进而分析现有广播电视法制存在的问题,包括法规制度本身的问题,立法机构和程序的问题,以及法规实施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非常全面的总结和归纳,最后,根据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推进我国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方案、原则,并指明了我国广播电视法制建设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