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世纪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发展,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断引起人们的反思。而环境问题的跨国性、全球性和易受影响性等特征又决定了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种国际政治主体开展自上而下的国际环境合作,共同致力于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作为国际环境合作中的新兴力量,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环境合作中的作用和空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拓展,非国家行为体已成为国际环境合作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加强对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的研究对于进行全球环境治理、促进国际环境合作目标的实现有重要意义。非国家行为体的存在形式多种多样,本文对具有代表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地方政府和个人进行了重点研究。首先,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国际环境合作中除主权国家以外最重要的行为体,在国际环境法的创制、国际环境合作秩序的维护、环境矛盾的协调与解决、国际环境合作机制的发展与完善方面有着独特的权威作用。第二,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环境合作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在国内层面,非政府组织可以向政府和有关的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通过集体抗议、舆论媒体压力等方式影响国家政策和国内有关团体的活动,而且非政府组织还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和积极性。在国际层面,非政府组织在协调国际矛盾、参与环境合作项目、促进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和国际环境合作机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重要的经济活动主体和政治主体,拥有雄厚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其对于母国和东道国在全球环境问题上的态度与政策方面的影响不容小觑,跨国公司对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有重要作用。第四,地方政府开展的地区层次的环境合作则可弥补主权国家的不足,实现物资、资金、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的自由流通。地方政府参与国际环境合作丰富了国际环境合作的内容,利于搞好环保宣传和发挥群众基础。第五,不为政治和社会地位所束缚而能够自由行为的个人也是重要的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国家决策者及某些国际专家在国际社会的互动对于协调国际矛盾、促进国际环境政策的制定有重要意义。最后,非国家行为体作为国际社会的新兴力量,其在国际环境合作中的作用也受到一定因素的制约,本文就如何更好地发挥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实现各种行为体之间的互动做了一些尝试,并对我国当前的国际环境合作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